2008年11月10日 上稿編輯: 黃苑蓉 分享到Facebook 分享到Line 分享到Twitter 資料提供: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本規程依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調處九二一震災災區不動產糾紛事項,應設九二一震災災區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 組織規程全文詳見 http://e-info.org.tw/921/921pdf/L0900-03.pdf 法令921災後重建 相關文章 九二一地震25年 重建新世界 2024/09/25 瓦礫冒險家 身處地震帶 台灣要有自己的特種搜救隊 2020/09/28 赤腳英雄養成記 救災現場搜救犬訓練大不易 2020/09/21 地震國的建築 耐震補強,老舊建物跟上了嗎? 2019/09/23 改變台灣的100秒 躍進 2019/09/16 改變台灣的100秒 變遷 2019/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