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民間救難團隊裝備器材暨組訓專案 | 環境資訊中心

補助民間救難團隊裝備器材暨組訓專案

2008年11月14日
資料提供: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

九二一震災中,民間救難團隊積極投入,奮不顧身救災的畫面,讓國人印象深刻。過程中,相對於美日國家救難團隊的優良與先進裝備,國內救難團隊救災裝備器材老舊與不足的問題,也曾引起討論。這些問題隨著整體環境的不景氣,日趨嚴重。以內政部消防署於民國90年5月26日及6月2日所召開的「全國民間團體聯繫會報」為例,與會團體所提出的最大問題,就是「救災裝備器材不足」。適時添購充實裝備器材,增強救災能力,自然就成為與會民間團體的共同期待。

基於民間救難團隊的需求,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本會)於民國90年8月31日經第一屆第十次董監事聯席會核定通過「補助民間救難團隊裝備器材專案」,匡列1億元,補助九二一震災重建區中優良的民間救難團隊添購裝備器材,以增強救災能力,嘉惠全民。

「補助民間救難團隊裝備器材專案」核定通過後,本會即於9月14日邀請內政部消防署、南投縣、台中縣、台中市、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政府消防局研商補助原則、補助標準及補助內容。會議中除確認裝備器材補助外,與會縣(市)政府消防局並建議配合「後備軍人組織民防團體社區災害防救團隊及民間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編組訓練協助救災事項實施辦法」的施行,補助縣(市)政府針對擬申請「補助民間救難團隊裝備器材專案」補助的民間災害防救團體及依「後備軍人組織民防團體社區災害防救團隊及民間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編組訓練協助救災事項實施辦法」成立的災害防救志工團隊,施予18小時以上的基本訓練。

為回應與會者的建議,專案名稱配合修訂為「補助民間救難團隊裝備器材暨培訓計畫專案」。本專案於民國92年7月18日經第二屆第二次董監事聯席會同意追加5000萬元,辦理第二次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