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一震災重建區辦理災後橋樑復建工程補助專案 | 環境資訊中心

九二一震災重建區辦理災後橋樑復建工程補助專案

2008年11月14日
資料提供: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

民國90年7月30日零時10分,桃芝颱風在花蓮縣秀姑巒溪口附近登陸,所帶來的強風豪雨,曾讓經歷九二一震災重創的南投、台中、苗栗、嘉義等重建區與花蓮縣光復鄉,在一夕之間傳出重大災情。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除於7月31日與南投辦公室同仁前往竹山、鹿谷與水里勘災外,並緊急於8月1日透過傳真方式書面徵詢董監事同意協助九二一震災重建區辦理桃芝風災後的搶通、搶險、救助與安置事宜。對於重創的公共設施(橋梁),則擬採取認養方式協助縣(市)政府辦理復建。

8月15日,「中華民國嘉邑行善團」檢具南投縣政府請求該團協助橋梁復建的函件,函請本會撥款補助該團協助南投縣重建道路、橋梁。為因應重建區桃芝風災災後重建的殷切需求,於民國90年8月31日經第一屆第十次董監事聯席會同意匡列6億元,成立「九二一震災重建區辦理災後橋梁復建工程補助專案」,與「中華民國嘉邑行善團」合作認養九二一重建區災後橋梁復建工程。

「九二一震災重建區辦理災後橋梁復建工程補助專案」的實施方式為,與中華民國嘉邑行善團以合作認養方式,協助縣(市)政府辦理橋梁復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