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督利颱風過後引來強盛西南氣流,造成中南部水土嚴重災情。其中,雲林台西、口湖一帶大排潰堤、海水倒灌,損失極為慘重,驗證了長久以來台灣漠視海岸、任其沉淪的實例。
台灣西海岸地盤下陷已經是陳年舊聞,情況嚴重地區包括屏東、嘉義、雲林等地,但幾年來超抽地下水情況並未有明顯改善,因而經常發生海水倒灌、淹水難退的情事。尤有甚者,沿海地區大規模填海造地、束水堤防和諸多人工設施,使排洪和通水雪上加霜,即便是離海20公里的村落動輒也成為水鄉澤國。
很顯然地,當今海岸地區防災問題仍是不容忽視的重大議題。然而,目前沿海聚落在地盤持續陷落下,究竟排洪的大排小渠是否還成「系統」,恐不無疑問。傳統的「束水」對策和工法,是否合宜,在在都需重新思考與改善。如果沿海地區無人關注,將來勢必發生更多「只為餬口」、「竭澤而漁」的情事,海洋保育將如緣木求魚。
海岸防災固為重大議題,但目前各地普遍且嚴重侵蝕的海岸侵蝕現象,卻助長了地方的無知、盲從,一味以傳統「硬碰硬」的思維大搞海堤工程;一些民意代表更上下其手,表面上以「保護居民安全」為訴求,暗地裡對於主辦機關施壓爭取海堤和防災工程經費,很難不讓人有圖謀不法的懷疑;在今天台灣選舉政治的生態下,主管機關通常一一潰敗,抵擋不住民意的乾脆大作順水人情。於是,台灣海岸「水泥化」的情況到了令人震驚的地步。根據內政部營建署最近委託研究發現,台灣本島海岸線長約1,000公里,但一半的海岸卻已經沉淪埋沒在消波塊和水泥海堤中,澎湖金馬等地水泥化海岸總加的比例都超過三四成之譜。
事實上,造成海岸侵蝕的原因除了河川大量建壩減少供砂外,人工結構物改變海域流場和阻斷沿岸漂砂應是主因。除了海堤和大規模填海工程外,台灣港澳興建的浮濫可說有目共睹。全台灣239個漁港,幾乎到了每4到6公里就有一個港;澎湖群島共65個島,僅20個島有人居住,但漁港多達60到70個;這種氾濫現象連偏遠的蘭嶼也難逃厄運。最近朗島村前美麗海岸居然興建極為突兀、連當地人都難以接受的港口,規劃設計者竟然可以「無知」到完全漠視當地海岸景觀品質和人文特性,我們真的很難理解以達悟族小舟漁捕文化著名的村落前,這種「外來文化」施暴的邏輯何在?
從北到南,海洋的污染多半來自河川。君不見,高雄地區的典寶溪猶如滾滾「紅河」,二仁溪好比「黑龍江」,仍舊夜以繼日,經年排放污染到海洋?筆者曾經詢問地方機關,答案是「色度」問題,於人體無礙。我們難道不知道海岸、潟湖、灣澳、河口和珊瑚礁是生物應該豐聚的家園?但今天台灣海域的污染,卻一步一步摧毀海洋生態系統。官員只談「治水」、「治河」,還談不上「治海」,海洋污染問題在「阿瑪斯事件」後才開始著手建立體系,仍有很大改善空間。
顯而易見,台灣海洋與海岸保護最大的隱憂,其實是觀念和認知的問題。很多人都有同感,海洋的利用在漁業法中被視為「準物權」,促使多年來漁民視海洋為「家產」,而不是因應國家社會和生態環境變遷應作調整的「公共財」,一旦據海為王,海域便成為勒索補償的工具;河川利用和污染問題,凸顯了人們完全從「以人為本」的立場,忽略了千千萬萬的海洋生物,乖離了「以生態為本」的應有思維。內政部研擬超過10年的「海岸法」(草案),主要在導引海岸有秩序發展、兼顧防災需求,同時保護海洋資源,以追求永續發展。然而,一些民意代表卻誤導漁會漁民,以海岸法劃設海洋保護區將阻滯漁業發展為由,橫加阻撓。全世界海洋國家都採取劃設「海洋保護區」來培育更多漁業資源,讓地方漁業得以永續。今天,台灣卻反其道而行!
也許,行政院將成立「海洋事務部」,但是海岸事務管理似乎並未納入該一部會的權責規劃中。以美國、加拿大、韓國、印尼等先進國家的海洋部會為例,海洋與海岸都是一體管理的。如果漠視海岸,海洋環境必然日益低劣。台灣,真的是「海洋國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