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地科所汪中和教授於6月21日提出台灣地下水所面臨的危機後,不見水利署思索對策,卻急於澄清,指中研院言重了,並稱汪教授採用的是1998年以前的數據,目前的新資料是每年地下水水量補注約50億噸,取用水量約55億噸,每年超抽約5億噸,超抽狀況並未像中研院所說那麼嚴重。但根據經濟部水資源局(水利署前身)2001年出版之「台灣地區水資源開發綱領計畫政策評估說明書」,地下水抽用量為59.38億噸,而補注量約為40億噸,每年超抽約 19.38億噸(與汪教授的資料吻合)。
如果水利署的新資料正確,或許可以告慰國人不必憂心,一切都在政府的控制當中。但水利署係依照前引書(開發綱領計畫)進行水資源開發而提出四大人工湖、南化水庫二期工程、南化與曾文水庫越域引水、雲林湖山水庫等高度爭議的開發案,並稱我們是高度缺水國,說服國人這些開發案一定要通過。如果水利署認為舊資料已不足採信,上述工程就應該主動停建。
匪夷所思的是,比較新舊資料發現,地下水補注量在沒有任何補注政策下,平白多出高達10億噸,簡直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有此新增地下水源,上述這些爭議的水利工程都可以停建了,因為這些工程全部加起來的供水量也不超過10億噸。
水利署面對學者的警告,引用新資料辯稱超抽不嚴重(由超抽近20億噸降到5億噸),這種心態十足證明水利署附庸於經濟部的開發角色──促進經濟成長,而非水資源永續經營者。以吉洋人工湖預定地為例,當地每年約抽取2億噸,自然補注量約1億噸,每年已超抽1億噸地下水(實際情況應該更嚴重,因為6年來高屏溪河床新增之違法侵占的漁塭約600公頃)。單是吉洋一帶每年就超抽1億噸,全台只超抽5億噸的數據不知如何做出來的?
水利署要做的是落實前引書的相關政策,包括工業用水回收率由32%提高到65%、養殖用水減至10億噸、畜牧用水減至1億噸、各級機關學校公共場所及缺水地區於3年內(2004年早應達成)全面換裝省水器材、研擬移用農業灌溉用水量調配及補償辦法等,而不是把頭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