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河:過去、現今、與未來(5)-現今與歷史 | 環境資訊中心
自然與倫理

生命之河:過去、現今、與未來(5)-現今與歷史

2004年07月26日
作者:羅斯頓(Holmes Rolston III);譯者:林彥如(生態關懷者協會)

生命之河長達億萬年之久,人類在其中行過百萬年,所記錄下的行跡卻只有數千年。假若河長是環繞地球1圈,人類的旅程只是走過1個鄉鎮的半途,而歷史所記載的部分則僅數百呎之遙而已,個人一生的長度更是只及數步之遠。這種線性量度雖然呈現了生命之河的自然長度,卻未記錄人類時期因匯流入資訊而引起的亂流。原本從上流順流而下者,變成以對數方式(logarithmically)激起更深沉與擾動的支流。生命之河過去行經的距離,只被遺忘與流失少許,更多的大部份留存在我們當中,因為現今乃是過去的持續。

現今的生命,乃是過去生命之累積實現

我們乃是「過去所是之現今所是」(the is-ness of the was),這不僅具演化性的意味,也有教育性的意味。蘇格拉底與摩西、耶穌與佛陀、牛頓與哥白尼,他們不只是先於我們;藉由數以千計之默默無名人士的珍惜與教導,他們的影響得以持續至今;經由這樣跨越時代的傳承,使得他們的所有重新構成了我們。我們時而認為過去只是軀骸,已逝者無非只是記憶與魅影;但假若生命是向前推進的水流,那就不是這樣,因為正是那過去生育了我們。我們現今的生命,乃是過去生命之累積性的當前具體實現。就法律的術語,我們同時是我們先祖「遺囑」的執行者與受益者,使得我們的先祖得以長久存留。我們當遵循「遺囑」,如此其效力可持續下去,以確保「現今所是之未來所是」(will-be- ness of the is)。就自然界的詞彙來說,我們有根,我們就應當有果。

生命是種華麗的「演出」(project),是終極的戲劇。其中部份意義不但是,且應當是短暫虛幻的。但其最深的意義卻不能僅在現今中尋得,而是在整個故事中,由過去即出現的主角在整個情節的重複章節中,深刻而一致地演出。插曲對現今來說可能是受歡迎的,但它們會行過逝去(pass away),只對某一特定時代有意義。中斷與危急使我們感到意外,然而每一個世代當中最高貴的冒險,仍舊是那貢獻給流經世代間之意義的流動。引人入勝的戲劇,往往無法完全地預知結果;同樣的,我們也無法知曉生命潮流的未來發展將會是成功或是災難;但這並不減損現今演員的責任,不減損他們自身當下的完整性,而更是建造它。

活在現今,乃是帶著過去,進入未來

每一位科學家、每一位人文學者、每一位教育家、每一對父母親,都知道單一的個體生命如何需要這些向後回顧與向前眺望的面相。我們被設定好與那些傳承給我們的事物互動;我們攜之前行稍許,卻未至其終途;我們終將落幕退去,而我們的學生、門徒、兒女卻將繼續前行。本年代曾看見華生與克里克(Watson and Crick)的顯著啟示,但這僅是隨著如達爾文、孟德爾(Mendel)、林奈(Linnaeus)等人之後;後人將延續這一個傳承。民主已長期地建立,多數的我們將死去,民主卻可傳承下去。音樂家、藝術家、小說家、哲學家皆獲益於其前人的遺產,而他們所創造於現今受欣賞的作品,也將傳承為公共財產。個別的生命與工作是最容易被遺忘的,但那並不意謂他們並不是讓文化得以傳承的人工智慧線路之一環。

沒有人會否認存在於過去、現今與未來間的重大不對稱,它們可以從麥特格(McTaggart)所稱時序A系列加以清楚辨別;在其中刀鋒似的現今,冷酷地劃過時間,將未來轉換成過去。但也可能是較為科學且道德的、視時間為他所稱之B系列,在整體系列中只是有著先於/後於之關係。若我們並列這些系列,過去、現今與未來並不是3件事,而是一可信服的真實,即是:有一生命之流,帶著過去的所屬、經過現今、航向未來。過去、現今與未來並非纏繞於一線的念珠,它們各自有可分離的存在性單一(simpliciter)。它們流動在一起,像一河流的逆流與順流,只是更為富含生機。近視而驕傲的「當今」世代認為過去已死,未來未臨,只有現今活著。遠視者看見活在現今,乃是帶著過去,進入未來;而若如此,則那朝生暮死的當今世代便是雖生猶死,因其不知存活的真義。我們是由記憶與希望所構成,而且確如先知的真理所言:無願景之處,人民便滅亡(When there is no vision, the people perish)。

本文譯自:羅斯頓教授所著《哲學走向野性》(Philosophy Gone Wild),61-7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