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推行環境污染責任險 強制340家企業購買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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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推行環境污染責任險 強制340家企業購買

2009年10月13日
摘錄自2009年10月12日人民網雲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自10月1日起,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實施意見正式施行。昆明推行實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首批將強制要求340家企業購買這種新險種,並鼓勵56家企業自願購買。一旦上述參保企業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受害人將得到及時合理賠付。

《實施意見》包含三項指導原則,一是政府推動,市場運作。部門會同企業主管部門從防範環境風險出發,提出投保企業的範圍;保險監管部門加強行業監督管理,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市場的規範。

二是突出重點,穩步推進。先期重點選擇滇池流域環境危害大、容易發生污染事故和損失容易確定的行業和企業,率先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最後則是嚴格監管,穩健經營。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污染企業的環境監管,促進企業提高防範污染事故的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