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水災過後,南部的溪流河床充斥著大大小小的漂流木,公部門林務局在風災過後,陸續接獲檢舉,指有民眾動用各種器具自至海濱、溪流兩岸竊取貴重漂流木;因為漂流木係屬全民的財產,民眾若要檢拾要等公部門進行貴重木的註記、清理工作完成後,才能公告開放給民眾自由檢拾,約至8月下半旬開始開放民眾檢拾漂流木。
林務局只處理珍貴樹木 嚴重忽略了大多數漂流木
林務局針對所清理出來的貴重木材,會進行公開標售,所得納入國庫收入,雖然善加利用了這次的部份珍貴木材,但是對於一般的漂流木卻沒有積極且正面的作法,造成絕大部分的木材將面臨不當焚毀的命運。
筆者近日到里嶺大橋下的高屏溪左岸勘查漂流木的情況,發現到處都有漂流木,有一處漂流木竟然堆高將近3公尺多,面積廣達5-6甲地,心想這些材積政府若好好規劃善加利用,除了賦予漂流木新的生命之外,也讓這些被水災所奪去的樹木亡靈有個好的歸宿,這些木材不管是成為營造社區產業的資源、或是被當做家具、紙漿、藝術品、生態教育的解說點…,都是可以充分利用他們的價值,但是龐大的公部門除了利用了極少部分的材積之外,並未制定出如何處理其餘大多數漂流木的辦法。
開放撿拾後,不久筆者看到少部分民間人士動用怪手、大型吊具把較大型的木材取走,而現場留下為數不少被重機械所輾壓過的樹木殘骸,處理方式甚為粗暴,10月中旬後還有民眾在現場利用大型木材做路障,欲阻擋一般民眾撿拾漂流木。
漂流木的集體浩劫
筆者從9月底10月出就開始看到漂流木被焚毀的情況,更嚴重的情況是到了10月中旬之後筆者開始看到一處處的漂流木被人用怪手堆積起來,開始日以繼夜的露天焚燒,因此推測綿延數十公里的漂流木,烽火煙塵瀰漫在高屏溪中下游,造成空氣污染與二氧化碳的大量釋放;筆者猜測這些焚燒的民眾是在此河床向政府承租土地的承租戶,高屏地區雨季結束後,他們開始整地施作,而在其承租地的一般漂流木命運如何可想而知。
公部門的廢弛法紀
筆者在此過程,2週內打了兩次檢舉電話到里港分局及屏東縣政府環保局,他們都很感謝我的檢舉行動,但是檢舉完之後,他們口頭說會來處理,但是露天焚燒的情況依然嚴重,第2次檢舉後我就留在現地附近約1個多小時,說要來處理的里港分局未曾出現處理,筆者對於這些被不當焚燒的樹木深感不捨,也對公部門廢弛法紀的情況充滿了遺憾與不解。
從漂流木的被不當對待,深究水災後的問題,河床兩岸的高灘地行水區,被長期不當佔用,導致河道的行水限縮,這次水災正是政府全面檢討行水區被不當利用的契機,沒想到水災過後,承租戶依然清除、焚燒漂流木;這種不當行徑宛如他們是受災戶,這些漂流木是妨礙其施作的罪魁禍首,必須儘快剷除,而公部門的鄉愿與廢弛法紀,鼓舞了綿延數十公里的漂流木被白白的燒燬,這些漂流木資產的消失,讓我們看到了台灣公部門野蠻粗暴的一面。
給公部門的建言
因此,筆者認為政府不應再漠視與無情的看待漂流木的命運,應提出具體的辦法,筆者認為當前政府應該採取以下一些措施:
(一)政府發佈新聞稿,並至河岸兩旁公告嚴禁居民在河川兩岸焚燒漂流木,違者以破壞公有物、造成空氣污染嚴懲。
稽查單位不定期至河岸稽查,並公告獎勵民眾檢舉不當焚燒漂流木辦法,以遏止不當的焚燒情形。
制訂鼓勵民眾利用漂流木的辦法,讓各種漂流木能得到好的利用;可利用88水災的重建基金,撥補部分經費僱用民間業者將河川兩岸的漂流木載至民眾方便取用之處,並且適時裁切,一來可以有效的清除河道旁的木材,二來可以讓民眾善加利用。
(二)全面檢討河川行水區承租的問題與弊端。
河川行水區長期被不當利用,政府應利用此次嚴重的水患,逐步收回河川兩岸的行水區,而
尚未收回租約的承租戶,能要求其善待週遭的漂流木,若經發現隨意焚燒漂流木,則考慮與
(三)承租戶終止契約,將土地收歸國有。
積極的面對漂流木,才能告慰捍衛水土第一線的樹木夥伴們。
漂流木曾經是生長在台灣低中高海拔,守護我們台灣土地第一線的無名英雄,如今他們用他的軀體的死亡來控告政府的不當開發所造成的嚴重後果;他們肢體殘破的橫躺在河床上,甚至有的遠漂到外海擱淺在異國的沙灘上,對於這群保衛土地的前線朋友們,勇於善用珍惜他們的剩餘價值,是對他們的一份敬意,也才能讓漂流木成為見證水災後的重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