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要渡假村?從富源遊樂區到富豪私樂園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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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要渡假村?從富源遊樂區到富豪私樂園

2009年12月03日
作者:munch

七星潭開發在即,一片反對聲浪,作為國土管理者的政府,必須提出合理說明,一塊國有土地,透過BOT、ROT轉交財團,究竟創造誰的利益?

所有BOT、ROT案,政府絕對不會說,就是政商合謀讓財團賺錢,官方文件上一定是漂亮的寫著,增進國家財政收入,創造公共利益,協助地方發展,委外經營的三項偉大願景。

但是實際如此嗎?林務局所屬的富源遊樂區,號稱台灣第一家的遊樂區委外經營案,就是一個美好奇蹟。


BOT真讓國家賺到錢?

2004年,賤租國土的林務局,以ROT(政府興建──財團經營──用爛 歸還))方式,將花蓮富源森林遊樂區全區委外經營。採行的ROT方式,以國家財政先行修建園區設施,再由財團投資興建旅館,每年的國家收益是定額權利金70萬元,加上淨收入2.6%的營運權利金,每年大概150萬左右的收入。

這種ROT案比BOT案更可惡之處,在於像高鐵 BOT,經營財團還要自己募資、建設及維修,但是ROT案則是政府興建,財團經營,政府維修的方式。林務局專門進行ROT案委外經營,如墾丁小灣、阿里山賓館、合歡山新松雪樓等,都是政府先花錢建旅館,再交由財團經營。富源森林遊樂區則是全區委外,因此變成園區休閒設施由國家出資興建,每年編列預算維修, 財團只要自行興建旅館,就可以將國家出資整修的公共資源園區,成為渡假村後花園,賺取財團的利益。

因此談BOT、ROT委外經營,絕非僅止國土移轉私用問題,更嚴重是背後那條以國家財政修繕,長期捐輸財團利益的問題。因此,一堆BOT案列出年度收益數據,卻沒有說明,每年政府花在園區的維修 經費,一如阿里山BOT,政府出資八成、民間二成的維修經費比例,讓財團靠著公帑設施賺錢,國家拿著人民稅金鐵定賠錢。

委外經營促進國家財政?民國七十四年觀光局委外的墾丁歐克山莊,經營不善倒閉之後,政府賠了多少?至今不敢公布!簽約時信心滿滿,賠了錢不吭一句,人民的錢如此浪費。

國家賺不到錢,那促進公共利益呢?

富源森林遊樂區在委外經營之前,原本是一個平價遊樂區,門票幾十元,就連園區內獨立優美的森林小木屋,一宿也只有一千多元價格,一位網友記錄當年的富源之旅,美麗的自然風光,低廉的收費價格,讓所有人都能在夜靜賞繁星,晨曦聽溪聲,山嵐泡溫泉的享受中,進行超享受的渡假時光。
但是委外經營之後,雖然宣稱開放園區,收取百元門票,但是只限後方的林間步道 散步,如果想要使用溫泉設施,必須另外付費,再不死心想要留下看星光渡過浪漫夜晚,抱歉!渡假村房價從八千到六萬,這種天價,不是富豪不能入住,只會讓升 斗小民望之嘆息,年輕情侶相對無語,甚至在家人的期待失望中,帶著抱歉不會賺錢的心理悻然離去,以前優美小木屋不是一千多嗎?物價飆昇二千也可以,怎麼 BOT後,一切變異。

這樣的現象,凸顯公共區域親近權的問題,原來是人人皆可親近的國有地,以服務不佳、經營不善委外經營,照理說應該是透 過民營化理念,改善休閒設施、服務態度,來提昇旅遊品質,但是卻變相成為以國家資源創造財團利益,財團再以高價寡佔國有土地,賺取更多利益。如果是這樣的委外經營,民眾沒享受到委外後的服務品質,反而變成高價住不起,那麼對於旅遊大眾,衷心想說,不用富豪私樂園的BOT,該還我合理價格的公共渡假區!

更荒謬是,這幾年中國富豪團來台,太多渡假村搶攻中國商機,花蓮富源也成中國富豪口中的東部渡假聖地,這種從平民休閒走向富豪樂園,改日又變成中國富豪渡假村,真的會讓普羅大眾情以何堪,為何BOT剝奪人民權利!創造財團利益、供輸富豪福利。

沒有公共利益,總該幫助地方繁榮吧!

當地富源村以客家族群為主,許多人從事林業工作,和遊樂區關係緊密。當初尚未委外經營前,遊樂區內飲食不多,許多遊客到遊樂區玩,到外面村落吃飯和購物。但是委外經營後,只見遊覽車、私家車進進出出,吃、住、購物 全在園區內,村落鮮少顧客光顧,原本街上一些飲食店,後來都慢慢收了。渡假村的羊圈經濟,總是把遊客帶入園區一次消費,不可能讓肥水外流,這是作生意的道理。

更扯是,當初林務局推動BOT規劃書中,總是強調大投資創造當地就業機會,結果飯店蓋成,服務人員要美麗年輕懂外語的工作人員,更省事找來建教合作實習生,至於當地居民大都是清理環境的臨時工,還可能被派遷勞工取代。
一位富源村民抱怨,遊樂區委外經營,讓村子和遊樂區越形越遠,早期原本進出自由,每天居民健步運動的處所,但是委外經營之後,當地居民進出要購票收費,幾經反應,才調為出示證明酌收十元,到現今節儉的村落老人,也不太想進去遊樂區。當初村落裡還滿心歡喜,一旦渡假村成立,遊客來臨,村落居民可以進去帶解說賺點錢,但是事後發現,和當初想像完全不同。

至今,詢問賤租國土的林務局,BOT促進什麼地方利益?他會拿出報告說每年有二十萬回饋金幫助社區,聽了大笑心酸,二十萬!真是好天大的利益!

更扯是,總用這套道理,說服利害相關的當地居民,讓他們站出來反對保育、環境團體,老套的攻防遊戲,很多BOT案,居民事後才覺被騙,但是土地已被開發,高牆渡假村早已興建。

從遊樂區到私樂園,富源森林遊樂區的案例,1998年國民黨執政時發想,2005年民進黨執政時簽約,個個都奉為BOT經典大書特書,不分軒輊的賤賣(租) 國土思維,沒一個真心好貨色!如今七星潭BOT案,乃至東海岸開發,民進黨執政時定調,國民黨執政後接力,二黨對於政策或許岐異,但是對於財團一樣客氣。

富源包山在前,如今又想包海到七星潭,很悲哀!

別光想靠政客的鱷魚慈悲,保存生態珍貴,該從爭取國土親近,環境永續,以及旅遊價格合理的角度,集結搶救七星潭,拒絕包山包海BOT,拼的不只是這一代的美好記憶,而是後代親近七星潭的權利,讓他們和我們一樣,心情不好、戀情正熱,都能自由地來到瑰麗的東海岸。

※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