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突襲檢查「嘉義縣民雄流浪動物收容所」,逼著負責人把兩隻受傷、生病無人聞問的狗狗送醫。上周記者回到嘉義追蹤兩隻狗狗下落,發現其中一隻虎斑因併發症死亡,另一隻幼犬病情雖已稍獲控制,但收容所人員卻不願積極為牠找新主人(領養),最後的命運恐怕還得回到暗無天日的收容所,悲傷、痛苦、生病無人聞問、直到生命末日。
台灣流浪動物問題國際知名,數量太多、管理太差,而這一切人所造成的過失,最後都得流浪動物來承受。一名學者曾說,台灣動物收容所管理落後先進國家數十年、甚至上百年。而且至今民眾、政府沒有動物保護觀念、視流浪動物為垃圾。不願面對問題,問題就會糾纏不放,一切只會更糟。
受傷動物無人聞問
8日在民雄收容所時,在堆得四層樓高的垃圾堆旁發現一只鐵籠,裏面關著一隻黑色虎斑(混種犬),右腳前端已皮開肉綻,鐵籠小到無處轉身,蒼蠅在四周圍繞,狗狗不時舔著露出白骨的右腳,長長的哀嚎聲在惡臭的空氣中傳送。
而另一隻體型較小、三個月大的幼犬跟40多隻狗狗關在一起,不斷咳嗽、流口水,出現犬瘟熱症狀。犬瘟熱傳染率強,沒人關心其他狗狗也可能因此染病。
受傷動物未送醫,已違法
當天觀察虎斑的傷口,可能是運送時拉扯所致,無法想像人卻直接把牠關在籠中,不聞不問。雖然「動物保護法」第11條規定,「飼主對受傷或罹病的動物,應給予必要的醫療」,民雄收容所管理人員未將受傷動物送醫,顯然已違法。
要不是研究會人員千般計較,收容所不會立刻請獸醫(鴻昌醫院,平常承接收容所狗安樂死業務)將狗狗送醫,但即使送醫,鴻昌在當晚只做簡單處置(院長王鴻昌表示打了點滴),隔天又將兩隻狗狗轉診到嘉義市仁愛動物醫院。
收容所無動物醫療制度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邱姓女獸醫(負責管理民雄收容所)坦承,早已發現狗狗受傷,但她覺得「還好」,因此未做任何處理。她接著抱怨,人力、資源不足、動保業務未受肯定,實在無法做得完善。而且又說,並沒有動物就醫以及轉診經費,可能無法支付鴻昌、仁愛醫院的費用。
事實上,台灣的流浪動物收容所雖配置獸醫(無配置可委託民間獸醫協助),但基本上收容所內並無醫療設施(應該說是觀念)。即便是管理比較好的高雄市收容所也沒有動物醫療,收容所課長林佳譓說,「收容所是收容、不是治療」。但她以獸醫專業認為,國外管理較好的收容所有專屬動物醫院,專門醫療受傷流浪動物,「台灣動物收容所應有進一步改善空間。」
無權剝奪流浪動物七天生存權
可想而知,管理員的觀念是,狗狗只要收容超過七天,依動保法規定就可以安樂死(近八成流浪動物都走上這條路),而管理員每天都要挑選一些必須安樂死的名單(彰化縣員林收容所獸醫形容這是「辛德勒的名單」),而挑選的原則在於動物的健康、個性等等。不健康、個性不好(是因人的設備管理不良,造成動物緊張?)的狗狗首先就會被挑選上。
然而,我們要問的是,流浪動物依法在收容所至少有七天存活權,在這七天內牠享有應被妥善照顧的權利。而後續只要牠有人收養,就有機會展開另一段生命。因此,積極讓動物就醫等於是給牠一個生機,沒有理由在牠生病時放棄牠。
虎斑之死
仁愛動物醫院院長詹成章說,12月9日上午約11點由鴻昌醫院轉診過來兩隻狗狗,虎斑看起來虛弱且有貧血現象,檢察發現罹患「愛利西體」(可能引發腎衰竭)。之後為虎斑截肢(前右腳受傷)。但虎斑隨即出現敗血症(愛利西體併發症)而死亡,屍體已送化製廠焚化。
幼犬之危
至於幼犬,抽血檢察後發現的確有犬瘟熱,呼吸道感染,但幼犬靠自己的免疫系統漸漸控制住病情,體重從4.7公斤增至5.8公斤。腳骨折、皮膚病也在控制中。詹成章表示,幼犬預計還會在醫院兩周,牠的情況已好轉,如果有愛心人士願意收養,對幼犬來說是最好的。
但防疫所人員卻一再強調,收養有困難,已另安排民間收容所收養。幼犬到了民間收容所會受到何種待遇可想而知,多數收容所收容數量太多、生存空間擁擠,交相感染疾病。有的收容所還堅持不給動物結紮,不斷生出更多動物。種種情況顯示,收容中的動物還真是生不如死。
我們要問的是,政府明明有幫流浪動物找尋民間飼主的義務,為何完全不努力,直接把問題丟給民間收容所?
而且,同樣的資源為何不用於前端減量?包括強力推動動物保護教育,要求民眾不隨意棄養,而且加強動物收養宣導。這些都不做,卻把經費用於補助民間收容所,後續動物生存品質就不聞不問。(每隻狗每年1000元、公犬結紮500元、母犬結紮800元。據了解,飼養一隻狗每年約花費15000元。)
動物保護做的好不好,是一個國家進步與否的指標。台灣的流浪動物收容管理,如果一直無法進步,將永遠難逃野蠻國家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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