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到的觀點與創見
共識會議成員由非專業的民眾組成,討論的過程中自然有不同饃M業者的觀點,與獨到的創見出現。這場共識會議約有三點創見受到較多討論,最後也都納入共識結論,分別是公眾訴訟(公民訴訟)、產品標示製造過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及強調住民的環境權。提出公眾訴訟的是成員中唯一的律師,他本意是對大量排放溫室氣體的企業保有提出公眾訴訟的權利,而後並引申進《環境基本法》的相關規定。這也成為共識報告中,民眾用以要求行政責任的主要工具。
而產品可不可能標示二氧化碳排放量?標準又在哪裡?成員並沒有討論出一致的想法,倒是認為產品標示意味著企業資訊公開,而這正是大家的共識之一,於是將這項建議放置在溫室氣體登錄與資訊公開的段落中。而住民環境權的提出,引起成員的共鳴,並進而要求民眾與環保團體能在相關決策中有參與機會,成員還在報告中提出主張:「人民基本的環境權,應優先於高耗能、高污染為主之經濟發展,以保存永續的生存環境。」
要把產業趕走嗎?
這一個月來的討論,許多都繞著高耗能的產業打轉,於是台塑煉鋼廠與中油八輕成了眾矢之的,但並非每位成員都要他們離開台灣。關鍵在於,溫室效應的影響是跨國界的。畢姓成員表示,產業轉型與溫室氣體管制議題是無關的,第一,高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產業移至低技術門檻的國外,溫室效應只會更壞;第二,台灣要做的應當是加強管制,設立標準。
那麼,設下高環保技術門檻呢?又有成員顧及新興產業的財力不足,發展將受限制。而容許台塑這種高排放量的產業留在台灣,將來一旦實施總量管制,將壓縮其他產業的發展空間。「這樣聽起來我好像快要失業了!」在竹科晶圓廠上班的工程師成員突然冒出這句話,讓大家哄然而笑。她向其他成員說明台灣高科技業的群聚優勢,相對也會減低部分環境壓力。
陳姓成員則說到一個重點,台灣不是京都議定書締約國,短期內不受總量管制的壓力,可能成為國際間高二氧化碳排放量、高耗能產業進駐的國家,而政府要接受或是拒絕這些產業,現在就得決定。成員最後放進共識報告中的建議是:「政府的行政措施顯得相對重要,如何誘導或要求產業界研發出更節能更低污染的製程,應在政策上提供研發補助,並訂出時程、量化績效指標,若未達成目標,則應在法律中有相對應的處罰。」
這是為所應為!
共識會議發表當天,到場記者詢問成員,是否認為這份報告可以形塑政策?在共識會議期間,這個問題確實反覆出現在討論中,共識會議的代表性為何?影響力多大?是否淪為替政策背書?李姓成員當下清楚說明了大家的立場:「不能因為它不能落實,就不提出!」共識報告將提交各相關單位政策擬定參考,必能給予壓力,而更重要的是,共識會議是由下而上的民意匯集,目的便是民主過程且讓政策更臻於完善。
事實上在23日下午產業界人士參與座談時,聽到專家分析台灣產業界與能源使用的現況,但態度有些消極,成員們因而情緒十分低迷。蔡姓成員在當時遂發出不平之鳴:「專業者、知識份子是社會中堅並享有較高地位,其態度足以影響未來發展……也許民眾沒有知識,但是我們只有石頭與拳頭,請相信民眾可以施予相當壓力的。」或許是這一句話,讓共識成員這一個月來都抱持著為所應為的態度,也讓這份共識報告順利產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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