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山西訪民反映,山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賺錢,2005年底把全省二類疫苗的供應和管理權轉包給一家私營公司,這家公司的變質疫苗造成至少70多名兒童生病、死亡。事件曝光後,供應變質疫苗的公司不見蹤影,當地法院對受害者家長的訴訟不予立案,檢察院和藥監局也推脫責任。
中國自由亞洲電台2月20日報導,山西省疾控中心和相關部門至今無人因「高溫變質疫苗」受到懲處。而在問題出現之初就進行實名舉報的山西省疾病控制中心員工陳濤安,卻遭到各種打擊報復,並在2007年底遭到山西省疾控中心降低工資和職稱,扣發工資的開始日期追溯到2006年1月1號,正是北京華衛公司正式開始為山西省配送二類疫苗的日期。
根據陳濤安的舉報,山西省疾控中心領導在2005年底外包給北京華衛時代醫藥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該公司每年向省疾控中心交380萬元,與此同時,公司經理田建國被任命為山西省疾控中心下設的生物製品配送中心主任,從此壟斷了山西全省的二類疫苗供貨權。
隨後,山西省疾控中心自行設計了「山西疾控專用」標籤,從2006年初開始,僱用民工、無業人員,在疾控中心的樓道裡,給該公司提供的疫苗貼上「山西疾控專用」的標籤。陳濤安介紹說,疫苗應該在2~8℃避光保存,而數小時暴露在室溫、陽光下貼標籤,會造成疫苗變質。
山西省疾控中心並下發檔,要求全省各醫療部門只能用貼了這種專用標籤的二類疫苗,以確保北京華衛時代醫藥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對二類疫苗供應的壟斷。這些行政檔還規定,各地在注射免費的一類疫苗的同時,必須注射價格昂貴的二類疫苗。
然而,據陳濤安統計,至少超過70名兒童因注射該公司提供的變質疫苗而致病或死亡。
自從發現「高溫變質疫苗」的問題,陳濤安便開始向檢察院、藥監局等多個部門實名舉報,卻一直石沉大海。直到2007年9月,山西「高溫變質疫苗」經多家中國媒體曝光後,山西省疾控中心中止了跟北京華衛公司的合作,也沒敢再外包疫苗配送權,但以前的變質疫苗並沒有召回或銷毀,仍在繼續危害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