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8月04日
作者:蘇柏維
其實這個想法是從看了7月28日的報紙萌生出來的(報導內容見附註),或許以生態浩劫這個罪名掛在九年一貫教育下是沉重了些!但是我想這的確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在台灣目前的開發速度下,野生昆蟲的數量本來就已經在減少中,如果再加上有心人以「自然生態教學」的光圈,加以捕捉這類野生昆蟲的話,那不就是在加速森林生態(環境生態)的破壞?
的確,自然生態是要實地的體驗才能去了解,但是當實地的體驗變成了「抓回家養」甚至變成「金錢交易」的話,那不如不要去體驗!體驗,就是一種觀察的過程,在不捕捉不殺害的狀況下進行才是其真諦,我們在教導自然生態實地體驗的時候是不是忘了這個最初也是最大的原則呢?諸如此類的間接破壞生態環境的事情一直發生在台灣,是不是真的該檢討所謂的「體驗自然」或是「生態旅遊」的概念,我們是不是真的缺少了什麼?
附註:
(前略)九年一貫課程中,對於自然生態強調「體驗學習」,尤其是自然科的領域中,不少老師帶著小朋友去觀察昆蟲或是讓小朋友自己學習「養昆蟲」;現在放暑假了,有的為了作業,已的已經「養」出興趣,紛紛上網進行交易。五年級的父母也因學校課程及多元入學關係,大多不阻止小孩上網,不少人還會帶著小孩到野外捕捉昆蟲,重新回味年少時的蟲趣,親子的話題也繞著「蟲蟲」轉。
(前略)網上的昆蟲交易從國內到國外都有,交易價格從一、二百元到上萬元一隻都有,而且越是特殊的昆蟲,成交速度越快,像一隻野生的黑栗色深山鍬行蟲叫價五千元,上網不到兩天就被搶購。(2003年7月28日聯合晚報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