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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科環評審查看高科技環境政策的挑戰

2006年03月29日
作者:杜文苓(台灣環境行動網)

最近新聞報載行政院全力支持半導體、光電產業在中科的開發,並要求盡速掃除投資障礙,使園區能加速開發,創造高產值與就業機會,被影射為投資絆腳石的環評,於日前加快速度審查,其中中科后里農場於2月27日獲環保署環評委員會有條件審查通過,兩個禮拜後力晶半導體公司獲得建築執照,進入建廠階段。 緊接著中科七星農場的環評即將開始,預計4月完成,在友達八代光電廠預約進駐,復以競爭對手韓國三星提前動工建廠的時間壓力下,七星農場的環評過關已勢在必行。

高標準的環境規範是否就是投資障礙?筆者希望從高科技產業發展的環境特性,以及高科技電子產業的全球規範趨勢的探討,提供我國在發展高科技產業過程中,另一層制度面向的參考。另外,本文也將分析竹科環境經驗,建議後續高科技園區環評審查的方向,期盼藉由國際趨勢與在地經驗的闡述,能使相關決策者認真思考,發展符合永續發展目標的高科技政策,引領我國高科技產業邁向更具前瞻性、競爭力的未來。

不可否認地,高科技發展是我國近年來最重要經濟成長指標。自90年代中期,我國IC製造業開始在全球高科技經濟網絡中佔有重要地位,2000年初光電製造急起直追,台灣因電子產業迅速成長而成為全球高科技重鎮之一。相較於高科技的經濟現象,高科技的環境課題卻鮮少獲得全國性的輿論關注,地方環境事件的抗訴,總在「根留台灣」的大聲疾呼中被淹沒。然而,高科技產業所仰賴科技的快速創新、經濟網絡的專業彈性分工,雖成功奠定產業經濟利基與創造區域經濟優勢,卻也帶來環境治理上重大挑戰。許多研究指出,電子製造業中所用的有毒化學物質、種類複雜繁多,而相對於製程的快速變化,特定化學物質使用的風險評估卻需要長期的研究觀察才有結果,這暗示著環境影響以及潛藏的健康風險評估,總是落後於相關的政策制定與規劃。而我國在全球高科技製造網絡的先進角色〈尤其目前迅速擴張的光電產業〉,使得相關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缺乏國際先例可循,只能在操作實驗中全力發展衝刺,忽視可能潛在的負面影響。

除了製程快速的變化,高科技製造業所標榜的群聚效應,伴隨著快速成長目標,常常掩蓋了與當地資源競爭所產生的緊張關係。例如桃竹地區因高科技廠的快速發展,用水倍增,近幾年來每逢乾旱時期,農田大量休耕配合高科技優先供水政策原則時有所聞。而為了供應電子廠擴充需求,台糖國有地大量釋出配合高科技園區發展政策,山坡地管制硬是鬆綁,這些措施,還沒看到全民共享經濟發展的好處,就須先承擔土地過度開發的風險與犧牲社會正義的質疑。事實上,被喻為東方矽谷的竹科,自 1998年以降發生多起水污染、廢氣排放事件,引起周圍住戶抱怨連連,而新竹外海的毒牡蠣、蚵岩螺變性等事件也在地方引起相當注意。雖然相關單位常以追不到污染源頭草草收場,但新竹地區的環境亮起紅燈,與竹科所帶來的快速成長有關,卻是不爭的事實。

雖然高科技環境問題相當複雜,我們卻也毋須評斷相關課題解決無望。事實上,與其他傳統製造業相比,高科技電子產業鑲嵌於全球化的網絡中,其全球龍頭產業的地位,使高科技公司不得不重視國際相關環保規範的約束與趨勢,由上而下的國際壓力,使高科技產業的生產者以及政府主管單位願意用更積極的態度回應產業發展帶來的環境衝擊。

這幾年歐盟制定規劃關於高科技產業的環保指令,顯示著高科技製造業未來發展的趨勢,如2005年8月生效 的「廢電機電子設備指令」(WEEE),要求生產者必須負起回收與處理十大電機電子廢棄產品的責任,以及將於今〈2006〉年7月生效的「電機及電子產品危害物質禁用指令」(RoHS ),要求電子電機設備中有鉛、汞、鎘、六價鉻、聚溴二苯醚 (PBDEs) 及聚溴聯苯 (PBBs) 等六項危害物質必須降低含量到一定限值; 這些管理方針具體鋪陳出國際社會對化學物質管制的規範架構,並促使國際大廠紛紛訂定「綠色採購規範」,管制其下供應商產品的有害物質成分,高科技電子綠色產業鍊概念逐漸獲得重視,強調延長電子產品生命週期、清潔生產、企業社會環境責任的呼聲越來越高。這樣的趨勢對以代工製造出口為導向的台灣電子產業,有很大的影響,根據統計,台灣2004年外銷歐洲的金額為2446億元,占國內GDP的2.45%,影響業者高達3萬多家,受波及的年產值高達4000億元。在國際環境規範的要求下,綠色產品與企業社會責任儼然成為高科技電子產業全球競爭的優勢憑證。

另一方面,有關新竹科學園區環保爭議雖未獲社會廣泛的重視,但多年來環保團體的努力,已累積一些對高科技製造污染特性相關的了解,這些經驗可以為未來高科技聚落所在地的環境監督提供重要參考。但更重要的,面對快速擴張的高科技製造業,如何快速梳理整合各類高科技產業的相關環境研究,針對高科技製造常用的化學毒性物質及其他相關環境影響進行及時有效的管制,是環境政策的重要挑戰。而目前最具強制規範的環評審查作業,應考慮上述產業特性與過去發展經驗,在面對開發期程限制不得不過的壓力下,思考後續環境監督的制度性規範。例如,環評審查結論中應建議高科技園區應針對引進產業特性,制訂因地制宜的環境管制計畫;並具體要求高科技園區的設置,應有獨立環保監督機制的運作,開發前的環境背景值調查與建檔,建立勞工健檢制度,相關環境資訊的公開透明化,以及居民流行病學資料的建立及定期追蹤比對等相關配套措施。

而政府未來高科技政策的挑戰,不在於如何繼續傾注國家資源,降低環境規範來製造投資利多,相反的,則是應思考如何納入全球趨勢與在地經驗所發展出的兩股進步力量,使之正面回饋到政策機制,在推動高科技產業成長上展現出前瞻性的政策思維:以積極、永續的角度,運用高標準的環境規範,引導協助我國高科技產業在全球製造鏈中向上提升,使我國企業在面對國際環保門檻日趨升高的未來,持續保有全球競爭優勢。事實上,從近2年IC製造業發展勢力的消長來看,企業競爭力的關鍵不在於依賴政策補貼從事低階製造,而是在環境資源限制中發展突破性的技術,提昇產品質能,減少對資源補貼的依賴,創造高附加價值的產品與企業形象,才能增加國際市場的談判籌碼,進而永續經營,根留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