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勞工、環保與ECFA 民間團體:戰場在於附加協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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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勞工、環保與ECFA 民間團體:戰場在於附加協議

2010年07月06日
苦勞網2010年7月5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徐沛然報導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的正式內容已經出爐,除了主要被討論的經濟效應外?對台灣還可能有什麼具體影響?7月5日,兩岸協議監督聯盟邀集不同領域民間團體代表以及學者專家,就政治人權、勞工權益以及環境保護等領域,提出ECFA可能帶來的衝擊,以及民間可能的因應之道。

守護民主平台執委賴中強律師認為,目前朝野正在爭論究竟該ECFA「全案表決」還是「逐條審議」?他拿出立法院公報第92卷第41期內容表示,當初針對台灣、巴拿馬的FTA簽訂,立法院決議:「日後行政院所屬各部會對外締結雙邊、多邊條約或協定時,應循憲法第六十三條程序,先由立法院議決通過為原則。若有緊急或特殊狀況時,則應徵得立法院授權。」如此看來,立法院應可逐條審查。

賴中強補充,即便是逐條審查,也不一定需要修改協議內容,例如對條款的文義再做澄清、或是附上生效的條件、期限之附帶決議等等。

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員洪財隆指出,就早收清單來看,只有3項是台灣目前對中國限制進口的項目。然而ECFA並不像FTA協議,先列出未來將繼續談判的項目。接下來會談什麼?沒有人曉得。洪財隆強調,目前我們所看到的ECFA內容,只會是冰山一角。而沒有時程規劃表,也將造成國內廠商在中長期投資的無所適從。

中央研究院社會所助研究員林宗弘表示,過去三十年來,是資本主義在空間上迅速擴張的過程。特別是90年代後,蘇聯陣營瓦解之後,中國、印度、中南美洲數十億人被捲進資本主義的市場。他指出,OECD(經濟合作開發組織)國家的實質工資,已經15年沒有成長,而台灣也是。就是因為資本藉由轉往這些新興市場,尋求更低的工資以套利的結果。

林宗弘認為,正是因為中國的工人可以低廉成本被剝削,台灣的工人權益同時才無法獲得提升。「聲援富士康工人跟聲援台灣工人是同一回事。」他強調。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則表示,2009年,美國、加拿大、墨西哥等三國工會曾一同召開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的回顧會議,並得出NAFTA造成貧窮、就業不穩定等等的狀況。

台灣企業社會責任協會秘書長曾昭明指出,許多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簽訂時都附加了綠色(環保)與藍色(人權)條款。以中國而言,2008年和紐西蘭簽訂的中紐FTA,還包括了《勞動合作諒解備忘錄》、《環境合作協定》兩個有約束力的附加協定。

他強調,簽署貿易協定時加入環境與人權條款,此為世界進步潮流。加上台灣政府之前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政府有義務在貿易政策和貿易法案中落實對人權的保障。孫友聯指出,民間團體的主戰場應該在於ECFA後續的附加協議。

兩督盟代表,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表示,未來兩督盟將邀集更多民間團體,擬具共識,並嘗試在ECFA協議中加入環境與人權的附加條款。

※ 本文轉載自苦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