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7月30日)跟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同一天宣判的,其實還有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的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中科三期有兩份裁定,一是相對人為環保署的「假處分」、另一份是相對人為國科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的「停止執行」。
2日包括環保署、中科管理局都回應,會尊重法院裁定,收到文後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立即停工。3日一早環保署、國科會等單位將舉行緊急會議因應。
對環保署、國科會都同時發出停工令
對環保署的假處分判決主文指出,環保署應於收到裁定文7日內,逕命國科會中科管理局自即日起,在中科三期七星基地重新通過環評審查前,停止實施開發行為。
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今天回應,「法院怎麼判就怎麼做」,環保署會依法院裁定,收到裁定書後七天內發文給中科管理局,要求七星基地立即停工。即使環保署提出抗告,也不能要求停止停工。
環保署、國科會都表示尊重法院裁定
另一份相對人為國科會中科管理局的裁定文更強烈,直接命中科管理局,在環評未完成前還繼續施工,對自然環境、居民身體及財產都有急迫性危害,因此應立即「停止執行」,也就是暫時停止一切開發行為。
中科管理局長楊文科今天回應,中科一定會尊重法院裁定,一接到裁定文,包括中科三期七星基地、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都會立即停工。
關於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相思寮原地保留,今天環保署、中科管理局都有善意回應,中科管理局長楊文科表示,會尊重居民意願,一家一家去調查,看如何做比較完善。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也指出,如果二林園區因保留相思寮而變更設計,應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審查。
二林園區範圍內共34戶,包括相思寮聚落16戶、相思寮北側聚落11戶、零星在園區附近7戶。相思寮聚落已有3戶領取徵收費、1戶已向縣府申領,1戶只領耕地補償費。其他零星住戶有3戶已領取。相思寮北側11戶土地屬國有,地上物補償費要核准撥用後才能領取。
聯外道路今天下午已停工
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現主要的工程是園區外聯外道路、汙水專管、以及園區內工程。從數月前就日夜趕工,居民不勘其擾。后里鄉公館村村長馮詠淮今天表示,后科路到七星基地的聯外道路工程,從今天下午三點就已經停工。他趕到園區勘查,發現園區內的工程還在進行中。
公館村長:不要掉以輕心 應要求七星基地進入二階環評
聽到中科三期七星基地停工消息,馮詠淮表示非常欣慰,不過他認為這是五都選舉的政治效應,政府暫時展現順應民意,他提醒大家不要掉以輕心,還是要繼續努力,五都選舉後可能秋後算帳。
馮詠淮也強調,后里人不是反對中科、是「反對中科亂搞」,中科三基環境有重大影響,他要求應進入二階環評,仔細評估中科對環境,包括中科廢水、水資源、空氣品質、健康風險的影響。
法官批環保署曲解法令
最高行政法院今年一月判決七星基地環評無效後,環保署曲解法令,指環評法第14條指的是「自始未做環評」的案子才適用此條,中科並非自始未做環評。不命中科停工、也不重作環評,還在報上刊登廣告嗆法院不應干涉環評審查的多數決。
環保署與民間對此針鋒相對,但法官在裁定書中對環保署有精彩的反駁。法官認為,環評法第14條第1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評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經許可者無效。」這句話再明白不過,意思就是「環評審查沒通過的案子不能核發開發許可」。
法官在裁定書中指出,「許可」的前提是受環評審查結論之拘束,環評未經完成審查或未認可,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否則許可無效,而且「行政處分之無效為自始、當然、絕對無效。」故環評審查結論,直接影響開發行為之許可與否。
法官認為,立法者藉此條文將開發行為之許可效力與環評審查結論的效力互相結合,明揭「無環評、無許可、無開發」之意旨。如果說,環評審查結論撤銷後已核發的開發行為許可只是違法而得撤銷、尚非無效,則根本就不需要設這一個規定。以此立法意旨,國科會所核發的之原處分(許可)係屬無效。
七星基地不停工,將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害
后里六位農民不滿環保署作法,委託律師林三加、蔡雅瀅分別向國科會、環保署提起停止執行、假處分。
上月25日開庭時,包括后里農民廖明田、陳欽全、馮詠淮都出庭指出,最高行政院判七星基地環評無效後,環保署正在補作環評程序,表示環評還未完成,依法不能動工。但中科依然加緊動工,不但違法,對民眾及環境都將造成不可回復的重大損失。
另外,民眾指出,目前七星基地已營運,廢水排入牛稠坑溝,有農民引水灌溉,汙水中導電度遠高於灌溉用水10倍以上,農作一旦被汙染,影響民眾飲食安全。
法官認為,中科在未完成環境影響評估下繼續動工,綜合衡量比較自然環境、聲請人及相對人的公私利益,有准予停止執行原處分之必要。
律師:看到司法的一線光明
林三加今天聽到判決結果說:「很開心啊」,他說今年一談到中科三期官司他都很灰心,但現在他覺得看到司法的光明面。台北高等法院的判決體現了民主精神,這也是多數公民努力爭取的結果。
國賠誰來賠?
中科三期七星基地停工後續影響比中科四期還要大,因為七星基地目前已有旭能光電營運中,停工後續將有國賠問題。不過,法界人士認為,政府有錯理當國賠,而且此時賠償還是最佳的停損點。
不過據了解上周環保署、國科會等單位開會討論時,大家對國賠誰來賠尚無定論。因為環評法中只規範通過環評的案子可以申請「許可」,但「許可」是什麼文件並未進一步規範。
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時中科表示,所謂「許可」只是國科會發一個文給中科表示同意。而國科會則是上一個文給行政院,行政院裁示同意開發。因此後續國賠誰賠還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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