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徵收條例模糊 政府任意作為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環團:徵收條例模糊 政府任意作為

2010年08月22日
摘錄自2010年8月21日公視記者 劉世怡 王永秦 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因為土地被徵收,苗栗大埔的朱阿嬤走上絕路,也讓社會開始質疑,為什麼「土地徵收條例」,賦予政府這麼大的權力,來徵收人民的私有財產呢?環保團體指出,相關的條文都不明確,連公共利益的定義、都寫得模糊,只要一天不修法,人民的財產就難以保障。

不只公共利益說不清楚,條文裡面有關「徵收範圍」也界定的很模糊,環保團體指出,以竹南大埔為例,群創要地28公頃,結果區段徵收了157公頃,合不合理也是政府說了算,如果這樣的法令不修改的更明確,往後政府照樣能夠、想要圈多少地、就圈多少地。

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廖本全老師批評,這些宣稱為公共利益而設的科學園區,租金卻超低廉,像中科四期,每坪租給廠商只要4元,他認為,財力雄厚的私人企業、要地不自己買,反倒是要政府動用區段徵收農民的地、靠納稅人的錢來支撐,說穿了,這就是劫貧濟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