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狹人稠的台灣,高度文明化帶來的消費習性造成的後果之一,便是垃圾與廢棄物產量大增。在土地資源有限的因素下,垃圾掩埋場土地取得不易,選址問題引發民眾抗爭不斷,且可能造成疾病感染方面的衛生隱憂,垃圾掩埋場已不適於作為台灣地區的垃圾處理方式,政府於是在1991年核定垃圾處理方案,試圖為日益嚴重的垃圾問題做有效管理。
超高的垃圾焚化率
這項方案主要在推動「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政策,由環保署執行一縣市一焚化爐的計畫,期望將垃圾焚化處理比例自1991年的1.2%大幅提高。因此在當時環保署的評估中,規劃了1,000多億元,預計興建36座焚化爐,其中「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興建工程計畫」設計興建21廠,「鼓勵公民營機構(BOO、BOT)興建營運垃圾焚化推動方案」則設計有15座,設計處理容量分別為每日21,900公噸,以及8,500公噸。
不過,由於焚化廠的運作需要達到一定量的垃圾才能正常運轉,在2003年起經檢討修正後,政府陸續進行焚化廠的興建需求評估,直至目前已決定停建的有10座,最後總計將有26座焚化廠提供各地垃圾焚化處理,除了已完成興建並開始運轉的20廠,尚有3廠(基隆、宜蘭、台東)已興建完成在驗收或試燒中,以及3廠(台南永康、雲林、苗栗)仍在興建中。
近3至4年間,大型焚化廠發揮了顯著的處理效率,2003年統計以焚化處理的垃圾約佔垃圾清運量的70%,一年約有485萬公噸。事實上,現有運轉中的焚化爐垃圾處理容量,已經遠超過全國垃圾產量,2006年1月現有的20座焚化廠即有15.96%的餘裕量(環保署焚化廠之垃圾餘裕量統計表) ,因此多數焚化廠接收事業廢棄物來處理,增加運作效能。
儘管焚化爐垃圾處理容量已經超過一般垃圾處理所需,不過計畫中仍有6座焚化廠要投入垃圾焚化處理的行列,到2007年,全部26座焚化廠投入處理運轉後,全國垃圾焚化率超過90%,一直到2011年,累計處理容量將達每日25,100公噸。
不過實際上需焚化處理的垃圾要少許多,這些預期的處理餘裕未加以利用,等於花錢讓焚化爐空轉。除此之外,新建的焚化爐有些是位於自然生態資源寶貴的地區,而且焚化爐燃燒廢棄物產生的戴奧辛等毒物危害亦令人憂心,因此民間環保團體提出停止新建焚化廠與進行區域合作的呼聲不斷,但是停建的抗議聲未能讓各縣市行政單位暫緩興建工程。
焚化爐壽命有限且利用率過低
台灣人口密度為世界第2,平均每平方公里超過600人,而西部地區人口密集度高,如台北縣市(1,791人;9,666人/平方公里)、桃園縣(1,492人)、台中市(6,176人)和高雄市(9,827人),而且工業密集度高,如高雄縣市等,是垃圾廢棄物主要製造來源。
一座大型焚化廠的基本使用壽命為20年,現有台灣西部人口密集地區的焚化廠,將從2011年之後,陸續退役,而到2021年之前,多數焚化爐將停止運轉。以台北市的3座焚化廠為例,到2011年之前,3座焚化廠每日可處理4,200公噸之垃圾量,不過到2011年之後,隨著第1座啟用的內湖廠退役,再過3年木柵廠退役,屆時台北市260萬人口所產生的垃圾量,該如何處理是目前應未雨綢繆的。
把人口密集地區的廢棄物產量以及焚化爐的使用壽命合併考量,短期內如此密集興建焚化爐的政策值得商榷。利用率過低、使用壽命有限這些明顯可見的問題,在近期也許不致影響各地方政府對垃圾處理問題之執行,以及造成民生上的不便,長遠看來,空轉的焚化爐對經濟上的損害,以及未來現有之焚化爐紛紛退役,垃圾政策將如何轉變,或許值得就現有的政策進行省思。
全回收零廢棄的嘗試
環保署未來垃圾處理方案以「全回收、零廢棄」為主要執行方向,擬定2020年,垃圾減量達到75%,事業廢棄物更朝向零廢棄的目標。環保署刻正進行廢棄物政策環評計畫,初步朝向強化源頭減量、製造者延伸責任、污染者付費及資源回收等策略,進行原政策之檢討與建議。未來,民眾減量意識及製造者責任將會扮演政策成功與否之關鍵,過去重視「末端處理」的思維,已慢慢朝向「前端抑制及預防」來修正。
有人的地方即有消費和垃圾,民眾也應從自身思考對於消費的態度與製造者應負的責任,不知節制的垃圾製造行為,就算今日焚化爐有過多的能量也救不了未來資源耗盡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