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核電廠將延役 營運商需回饋再生能源發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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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核電廠將延役 營運商需回饋再生能源發展

2010年09月09日
本報2010年9月9日綜合外電報導;謝雯凱編譯,蔡麗伶審校

反核人士在柏林抗議德國政府延役核電廠核電廠。圖片節錄自Getty Image。在位於柏林的總理府中歷經將近12小時的會談後,環境部長洛特根(Norbert Röttgen)與經濟部長布呂德雷(Rainer Brüderle)5日晚間宣佈一份協議,德國聯合政府同意延長延長核電廠營運年限,最多達14年。

這份協議將會大幅改變前總理施洛德(Gerhard Schröder)所推動,要在2021年前逐步廢止核能的法律,因此仍需要經過德國下議院的同意。現任總理梅克爾預計於9月中發表更完整的能源策略,將以此決定做為基礎。

核電廠延役的決策方面,德國政府規劃將17座核電廠依據其建造年份分為兩群,7座1980年以前建造的電廠將延役8年,較新的10座則將延役14年。

此協議中,德國核能反應爐的營運商(RWE、E.on、Vattenfall與 EnBW)將需支付總數達150億歐元的資金支持再生能源,以作為回饋。環境部長洛特根表示,每百萬瓦特小時的核電,核電廠營運商將需付出9歐元來促進再生能源。自2011年到2016年,核電公司每年付出的金額將在2億至3億歐元之間。而從2017年起,額外徵收的核能燃料棒稅(fuel-rod tax)到期之後,營運商每年共需繳交數十億歐元。經濟部長布呂德雷談及此150億歐元的款項,表示已與企業界磋商,達成新的協議。

除了上述的費用外,政府已同意依據緊縮方案課徵核能燃料棒稅,每年預計將為政府帶來23億歐元稅收。

核電公司面對政府新方針將如何反應,尚待觀察,但它們已準備強硬抵抗核能燃料棒稅。5日會談的與會者也已同意該稅制的部份細節。消息來源指稱,燃料棒稅將會課徵6年(2011-2016年),定價為每公克核燃料徵收145歐元。

正當梅克爾與政府官員5日商討協議細節時,數百位抗議者聚集在總理府外高喊:「關閉核電廠、關閉核電廠!」並揮舞寫著標語的看板,上頭的標語包括:「核能:唯一確定的事情就是危險」。

梅克爾總理說:「我知道民眾對核能感到疑慮並對此批評,我們會審慎納入考慮。」她並補充,電力公司將需要投入「大筆的投資」在電廠安全上,為延長營運的時間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