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徑詭譎的秋颱與東北季風產生共伴效應,再次帶來膽顫心酸的畫面。只是這回鏡頭轉到北台灣,水淹難行、土石掩埋,蘇花高支離破碎,一具具出土的大體、未現蹤的失聯人口...。雖怵目驚心,但少有人感到意外,畢竟,極端氣候下您我都可能是下場災患的主角。每回天災都說是教訓、罹難者是教化大家的菩薩,問題是台灣到底學到什麼?除「看災」、災損報表的數字與復建計畫,政府又做了什麼?而當應變失靈,中央與地方責任攤派的論戰成輪番上演的肥皂劇時,人民還能期待什麼?事實上,建立安全環境、讓人民遠離災患,沒那麼複雜與艱難,關鍵在於決心與執行力!
921之後,大家瞭解到防救災須提高層級,伴隨近年不斷的災後檢討,輿論普遍浮現需建立類似美國FEMA的防救災總署的聲音。然而觀諸立院第五會期末執政當局力推通過的《災防法》內涵,以及政府組織再造中的災防署,實有違各界期待,亦難滿足可預見的防救災需求!
或為顯示當局的重視,行政院災防辦早在今年2月間即掛牌作業,也從相關部會調派人員專職進行防救災幕僚業務,但一個政院祕書處下設單位要如何協調動員部會,編列預算、指使公務員「依法」辦理災防業務?若災防辦、加上雖保留但流於會議形態的災防會就可扮演好指揮中樞的角色,中央與地方防災單位的能量與橫直向聯繫也順場,為何此番依舊中央資訊彙整遲緩、前線災防應變失靈,以及期前減、離災參謀作業明顯不足?
氣象局數天前就警示共伴效應降雨可觀,氣候預判資料本該與土石流警戒、淹水潛示與其他環境負荷因素綜合考量,並作成應變計畫俾利各縣市有所因應。如同北縣府三年來在各鄉鎮積極設置環境監測、災防通報設施,並與台大合作,由專業學術單位進行資料判讀、提出應變建議,再跨局處執行應變計畫,亦即,台大等同北縣府幕僚參謀單位,補足地方防救災專業與能量。如此模式,方能做到基本的減災與預防。
蘇花路行不行?更是平日相關單位進行防災計畫與兵棋推演時就該擬定。然,姑且不論鄉鎮公所,目前真實狀況是地方根本欠缺防救災專業人員,往往連災情彙整都需靠電視,地方災變中心除與中央視訊連線,能做什麼?大規模災變現場需要前進指揮所,然而現在看到的卻是行動式勘災,道路塌了交通部長出馬、宜蘭的土石流又該誰指揮救災?
大家都知曉高風險應有高防備,理想的防救架構須具備防災、減災、救災與重建的功能,亦即中央成立防災總署,得以協調相關部會,總署下轄減災司、整備司、消防署與空勤總隊;在縣市則是消防局與防災局;鄉鎮市則設防災課,同時要有充裕的災害準備金。法是死的,人卻得活下去。當發現現有《災防法》仍不足以建構安全台灣,該改就變吧!當規劃中的防救災組織依舊多頭難行、無法改進原有缺失,協助、增強前線防救災效能,又何必死守名稱、員額與數字?難道維護官版組織再造尊嚴、減少部會,就能減降傷亡數字?
災防攸關人民性命、社會穩定、環境保全與國家競爭力!人民要的不是災後的討論與解釋,我們不敢奢求災防機制與法令馬上零缺點,畢竟不管美制或日規,在不同的環境與條件下都難以全盤移植,必須經融入與執行修正,才能建立符合台灣需求的本土模式,雖不能一次定位,至少該朝正確方向前進。面對災難,如何在最短時間內檢討現況,並落實改進,是行政、立法兩院重要的任務、亦是各界共同監督與關切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