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塔斯馬尼亞島上的原始森林將可能獲得保障,當地的環保人士與林業業者共同簽署一份和平協議,並於19日送交給塔斯馬尼亞省長。這份協議名為「塔斯馬尼亞森林達成協定之原則聲明」,是參與者經過數個月的秘密協商後,為塔斯馬尼亞州30年之久的森林開採爭議,所提出的解決對策。
協議的簽署者包括營造、林業、採礦與能源產業工會(CFMEU)、澳洲林業社區(Timber Communities Australia)、塔斯馬尼亞林業公會與塔斯馬尼亞林業承包商公會,以及塔斯馬尼亞環境協會(Environment Tasmania)與澳洲荒野協會(Wilderness Society)。
各方代表矢言支持立即保護高度保育價值的森林,並逐漸限縮原始森林開採的規模。
簽署各方也支持林業能更興盛且更永續,並以人工造林爾後砍伐(plantation logging)為主。他們同時呼籲塔斯馬尼亞州與聯邦政府在林業重整期間,協助需要轉業的工人。
該文件還承諾支持「以人工林為主的木材處理設施,包括一座紙漿廠。此舉將需經過利益相關者諮商,並有倡議者、環保團體與社區的參與。」
不過環保團體與社區組織仍然反對目前研議要在塔馬谷 (Tamar Valley)設立的紙漿廠,並強調未來任何紙漿廠的提案,都必須根據新訂立且透明的公共諮商過程。
另一方面,林業公司老闆警告,人工林要在質與量上能供應足夠的硬木產量,可能要花上30年的時間。塔斯馬尼亞林業公會執行長艾德華茲(Terry Edwards)說:「原始森林的砍伐將不會在短期間內中止。」
一直參與林業協商的塔斯馬尼亞農牧協會(Tasmanian Farmers and Graziers Association, TFGA)並未簽署這項原則聲明協議。協會的執行長戴維斯(Jan Davis)表示,並不是協會對此文件有任何概念上的反對,而是這項協議和農民根本沒有密切關係。
「這項討論...全部關注也只關注在公有土地與州政府所轄土地上的原始森林,而十分明顯,我們所代表塔斯馬尼亞農民的利益卻是在私有土地上的林業活動。」戴維斯說:「因此,這項原則聲明目前所揭示的,並未涵蓋到我們特別感興趣的事情上。」
戴維斯表示,農牧協會從來就不適合簽署這項原則聲明,因為該協會並不幫公有林地相關的人士發聲。
她並補充:「再者,部份議題上我們還想要尋求更進一步的討論,也就是某些原則是否不單單適用於公有土地,私有土地也需一並適用。」這些議題包括生質能的討論,以及為了食物生產而種植更多的人造林。
戴維斯女士表示,該協會將會準備繼續展開討論,以確保農民的心聲能被聽見。
塔斯馬尼亞擁有一些世界上最高大的樹,包括一棵以羅馬戰士階級「百夫長(Centurion)」為名的巨大澳洲桉樹(Eucalyptus regnans),超過100公尺高。
採伐原始森林導致塔斯馬尼亞的環保人士與伐木工人產生紛爭。據估計,過去25年來,有數萬公頃的原始林遭到砍伐,多數以碎木片形式外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