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大亞灣 5個月內再洩核輻射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廣東大亞灣 5個月內再洩核輻射

2010年11月17日
摘錄自2010年11月16日世界日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香港核電總經理陳紹雄11月15日突然透過中電集團召開簡報會,表示10月23日晚上大亞灣核電廠一號機組停機維修期間,工作人員發現將高溫壓力水引導至輔助冷卻系統的一段內徑14吋、厚1.57吋的不銹鋼管道,出現一層「硼酸」晶體。「硼酸」可吸收中子來控制核反應,工作人員身上的儀器亦顯示現場有輻射洩漏。經檢查後廠方發現管道有「瑕疵」。

陳紹雄表示他們吸收的輻射量不超過二毫希。核島的水泥鋼板外殼亦確保輻射並無外洩,故廠方按國際核事件分級制將此次事故評為一級「異常」級別。

對於事發後近一個月才向公眾披露事件,陳紹雄聲稱核電廠平均每年4宗0至1級事故,若每次都即時披露擔心會引起「狼來了」的恐慌,故廠方逢每月15日以月報方式披露輕微事故。他強調公司及核電廠無意隱瞞事故。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古偉牧指出,輻射可引發癌症及遺傳病風險,吸收愈多風險愈大。雖然今次電廠人員吸收的2毫希輻射只屬小劑量,但已超過平常人每年吸收的上限1毫希。至於從事X光、漂相等輻射工作者,每年亦不可吸收超過20毫希的輻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