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容積過大老宅 部分區域有搶手的詭異現象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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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容積過大老宅 部分區域有搶手的詭異現象

2010年12月03日
摘錄自2010年12月3日工商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甫於上月底通過的「都市更新產業行動方案」,對未符都更標準的小基地住戶,除補助資金外,若超過法定容積,更可按原容積重建,業界多認為,除了地坪大的老公寓外,原容積過大老宅,勢必搶翻天!

近年主攻「都更整合」業務的山水資產管理公司執行副總丁建生指出,未頒布容積法令前,建造方式不受限,假設同樣是100坪住三用地,因早期不受容積法令限制,樓地板面積能蓋多少、就蓋多少,若建商蓋了4層樓,當時的容積率就是400%。

而容積法令頒布後,如今住三用地容積率225%、建蔽率45%,也就是說,取得100坪的住三土地,單層面積最多只能蓋45坪、總樓地板面積只能建造225坪,可建面積縮小近半,因此這項都更方案通過後,選擇不受容積限制、屋齡逾30年老宅,都更重建誘因更大。

方案一通過,原容積過大老宅勢必成為搶手貨,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中心執行長邱太煊建議,民眾可調出謄本來看,若自宅的地坪與建坪面積愈接近者,就表示原容積過大,未來改建效益大。

房仲業者指出,老公寓可從舊社區下手,例如北市萬華、南港等,中信房屋便統計,今年台北縣市公寓成交量,比去年同期成長17.21%,尤其是北市萬華、南港、松山及北縣新店等4大區域,更出現公寓每坪成交均價比電梯大樓還貴的詭異現象,平均每坪高出1萬元至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