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改作物種植 農委會擬立法放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基改作物種植 農委會擬立法放寬

2011年02月15日
摘錄自2011年2月14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基改作物的環境生態、食用安全爭議,國際從未間斷,但農委會計畫開放農民種植,相關法案預計今年送行政院審議。環保團體認為,台灣是否開放種植應訴諸公民討論,而非政府自行決定;農民也憂心,如不慎造成基因污染,將影響我國農產外銷。

農委會已草擬「基因改造植物種植生產管理條例」,根據草案,種植基改作物須提出生物安全評估計畫,非經核准,不得種植。種植申請審議過程,必要時須開公聽會,徵詢鄰近農民意見。

草案也規定,經過公告的基改品系,不須種植申請許可。而條例實施之前生產的基改作物,可「就地合法」,並應在法規實施一年內,依規定補正程序。如擅自生產、銷售、贈送基改種苗,將處二十萬到一百萬元的罰鍰,一年內再犯還有刑責。農糧署長陳文德表示,將先開放非食用作物,也就是觀賞、花卉作物種植,至於食用部分依規定須經食品安全評估。

綠色陣線執行長吳東傑憂心,雖說先開放觀賞作物,最終將開放食用作物。台大農藝系教授郭華仁認為,花卉不單純是觀賞,也有泡茶、入菜的可能。台大植病系副教授洪挺軒也說,花粉污染可能存在不同種間,雖然機率小,但不表示絕不會發生。

台大園藝系兼任教授李金龍指出,基改作物尚有爭議,美、加開放,但歐盟與日本沒有種植,台灣一旦開放,將造成農業生產災難,影響我國農產品外銷歐日,過去曾發生美國、中國農產品遭基改污染而被抵制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