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前東帝汶難民 有家歸不得(下) | 環境資訊中心
深度報導

大批前東帝汶難民 有家歸不得(下)

2011年02月26日
本報2011年2月26日東帝汶訊,特約記者王郁萱報導

東帝汶兄妹相隔東西帝汶,11年首度於家鄉會面。照片提供:王郁萱 。關於「前東帝汶難民」返鄉程序,根據CIS Timor以及東帝汶「重返家園工作小組」(註7) 的實際工作經驗,於印尼方面,申請歸國者應持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呈報至村長,村長審核無誤後,將申請者自村子居民名單中刪除(自此不再是印尼公民),而申請者應檢具村長提供之證明文件上報至分區政府及區政府;此外,還須檢具村長提供之證明文件、身分證、以及戶口名簿,上呈至東帝汶駐印尼古柏領事館。該領事館將上報至東帝汶外交部,待申請獲准後,由東帝汶駐印尼領事館發給「Single Travel Document」(註8) ,欲返鄉之難民需持此文件,加上印尼軍分區司令部(KODIM) 所簽署之同意文件,方可合法返鄉。

事實上在不久之前,鮮有人清楚此合法程序,此程序甚至時而因東帝汶領事的交替而有所變動。因此自東西帝汶間開始有了「國境」至今,無數前東帝汶難民僅透過「鼠道」(註9) 非法返鄉探親,或者直接非法返鄉。若不走「鼠道」,首先當然必須申請護照,接著再付簽證費(落地簽每人$30),對許多前東帝汶難民或者東帝汶人民而言,無疑沉重負擔。

合法返鄉程序困難重重

多數前難民不清楚歸國返鄉的合法程序,即便其有幸獲知此程序,返家仍是困難重重。例如,重返東帝汶成為其合法公民所必須檢具的「身分證以及戶口名簿」,看似簡單,然而實際上,許多前難民於印尼居留至今,未曾申請身分證,許多出生於印尼的「第二代東帝汶前難民」甚至未曾申報過戶口。而申請此類文件皆須繳手續費(例如一張身分證普通需繳RP25,000),對於許多經濟情況極不樂觀又多子多孫的前東帝汶難民而言,是筆不小的開銷。

至於難民為何其過往未曾申請此類文件的理由,是地處偏遠、或是資訊不足、教育匱乏、再或僅僅是經濟困難,又或者上述理由的加總,原因紛亂難解。再加上,難民所持相關文件該遞交何方?現存的官僚體系,對於這些甚至筆墨不識的前難民而言,可說是另一層無形障礙。

住在西帝汶再安置地Sulit的前東帝汶難民,丈夫過去支持印尼,村民不願其丈夫返鄉,願接那她,但她也只能嫁雞隨雞。圖片提供:王郁萱。一名受CIS Timor以及東帝汶「重返家園工作小組」所助,甫於2010年10月返鄉的前東帝汶難民Clara Ximenes表示:「當我於古柏的生活已過不下去並決心返鄉後,由於對於該何去何從全無頭緒,於是我拜訪東帝汶駐印尼古柏領事館,他們直接建議我『去尋求CIS Timor的幫助』,而非直接告知欲合法歸國應循之程序」。

領事館都直接這麼建議了,大概也明瞭,前東帝汶難民要靠個人之力返鄉的困難。

此外,若是其有能力自行通過所有應走的合法程序、檢具所有必須的合法文件,從西地汶至東帝汶故鄉這段漫漫路程,該如何帶著其不算多的家當離開?這些家當或許不多也不貴重,但要捨棄那又是他們自1999年在印尼生活至今的全部財產。「返鄉不是人回來了就好,回鄉後日子還得過下去。」要與家當共同返鄉,使用公共巴士怎麼載得回?好歹也要租輛車才走得了!若攢足了錢租車,或許運得全那些生活必需品,但那些牛、羊、豬、雞,又怎麼能穿越國境?帶不回,生活怎麼過?如果難民要種田,也要等收成才行。

一個個身為「前東帝汶難民」的無名小卒,在全無協助下,想回鄉,實在是困難重重!

自2010年6月至今,「重返家園工作小組」先後五次、總共幫助約百人重返其位於東帝汶的家鄉。「重返家園工作小組」表示,在此四次經驗中,雖多次向難民相關作業經驗豐富、且具備多輛卡車的大型國際NGO求援,但由於此議題的高度政治敏感性,在東帝汶官方未給予實質認可前,其無法給予任何相關協助。

對於這些在11年前或許未曾為東帝汶獨立而歡欣的東帝汶人而言,即便他們在過去未曾施暴,或許也總得擔待些甚麼。「若未曾為東帝汶獨立而努力,而今想簡簡單單,回到這片已從衝突中逐漸復甦的東帝汶民主共和國國土上,哪有這麼容易?」

【後記】

或許你未曾施暴,但你當初或曾放話「掙脫了印尼,東帝汶的苦日子才真正將到來!」或者你未曾言之,只是心表認同,或者你的家人說了、認同了,或者你當時還沒成熟到足以獨立思考、有自我意見之時,你的腦裡只裝著那些親朋好友所說。究竟,你是因為過去曾施暴而淪為罪犯,或者你是在那片集體的傷痛記憶下而淪落為無辜箭靶?

東帝汶的獨立是許多人奮力掙扎所得來的,在這個許多獨立建國英雄仍舊建在的新國家上,你怎麼能不愛國,你不愛國你為何回來?你是那位不想獨立,但家園已成為東帝汶民主共和國的東帝汶人?若你想要的是印尼國籍,你為何回來?不管怎麼樣都必須選個國來愛嗎?或者你只是喜歡生活在你的那片土地,管他東帝汶民主共和國或者印度尼西亞,你說呢?

※註7:「重返家園工作小組」(Working Group to Bring Them Home)之德頓語名稱為「Grupu Servisu FilaHikas Knua」,於2010年由東帝汶當地與國際非政府組織以及獨立社運人士合力組織。
※註8:前東帝汶難民持此文件穿越國境無需護照及簽證。
※註9:印尼文寫作Jalan Tikus,中文直譯為鼠道,意指透過非法或非正規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