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後灣濕地──官的拖棚爛戲、民的生命哀淒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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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後灣濕地──官的拖棚爛戲、民的生命哀淒

2011年03月03日
作者:munch

2月18日營建署審查墾丁國家公園的「遊(憩區)一」細部計畫案,實際就是審查後灣濕地上的京棧飯店開發案。

上一次審查會議,國家公園審議委員林子凌,針對京棧建設將保安林納入開發面積計算,指責明顯違法缺失,使得上次審查決議,再行開會審查,釐清保安林地的使用規範。

於是,18日的審查,重點在於將國有土地的保安林,納入開發土地計算的合法性。

面對保安林的違法使用問題,林務局出示公文證明保安林地為「國有公用土地」,依法不得為任何處分或擅為收益。

但是國有財產局卻將不得租售保安林,當成「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業者開發使用,在面對違法瀆職下,國產局改口未簽訂「處分契約」,只有「出具同意納入開發範圍的同意書」,藉以逃脫將國有保安林提供業者使用的違法缺失。

開發業者發現土地涉及違法使用,立即修改旅館建築面積,將建築區域退縮,宣稱保安林納入綠帶緩衝區,避開違法開發的問題。

但是列席的屏東環盟洪輝祥理事長指出,無論租售或同意使用,保安林被開發或充作綠地,都已被列入開發面積,成為總體建蔽率的計算標準,根本於法不合,一旦通過就是違法開發。

面對種種問題,提出細部計畫簡報的墾丁國家公園,當場被審查委員詹順貴律師質疑,當天審查應是政府撰寫規劃的細部計畫,簡報如同業者的開發計畫說明,內容明顯彷彿為業著撰寫,幫開發行為量身打造的政府計畫。

墾管處長林青,始終肯定業者的保育思維,高舉「信賴保護原則」,認為業者購地開發,只要不違背開發法令,墾管處就不能妨礙民間投資。但是對於陸蟹棲地的重要,墾管處應為保育發動者,展開棲地保護工作,林青則是以業者委託李榮祥的調查為依據,指稱後灣濕地重要性不高。

在國家公園審議委員會討論下,國有財產局始終對保安林地問題說明不清,主持會議的內政部次長林慈玲,一度嚴厲要求國產局必須釐清相關使用法令,在保安林土地使用仍有爭議,以及開發造成陸蟹死亡的監測標準未定下,決定再召開會議討論。

保安林違失使用,以及國產局與業者的「租用\同意納入」關係,不能合法釐清,一旦審議通過,形同內政部營建署為財政部國產局的缺失背書,連帶承擔違法失職的責任。

但是讓人擔心是,本屆國家公園審議委員任期到二月底,下次換批內政部長遴選的新委員上任,再開會將會有何變化,讓後灣居民與環保人士十分擔心。

審查仿如永無終結,保育無視,違法續拗,甚至換了委員,會議還是要開下去,仿如指向一個早已確立的目標,拖著審也是要過。

當審查還在法令上鑽洞找機會,所有在地的生命,卻在時光的耗損上生命消逝。

後灣開發問題的核心,就是濕地與社區。

靜宜大學劉烘昌老師,明白指出後灣陸蟹濕地的重要,不只在於兇狠圓軸蟹的數量眾多,更重要是濕地的陸海相連,沒有道路阻斷,棲地環境比香蕉灣都好。

墾丁國家公園內,陸蟹族群以香蕉灣與港口溪二處最集中,其中香蕉灣劃設陸蟹保護區,但是台二六公路的貫穿,造成每年6到9月,大量陸蟹入海產卵,遭到車輛碾斃,墾管處必須年年管制交通,幫助陸蟹過馬路。

後灣濕地沒有道路橫越的問題,但是一棟飯店卻蓋在陸蟹棲地上,造成陸蟹族群的重大危害。

諷刺的是,京棧飯店提出陸蟹保育計畫,卻是將飯店蓋在陸蟹最集中的地方,然後將周邊的水泥地劃設為陸蟹保育區,又形成一個「陸蟹會轉彎」的生態笑話。

更離譜是為了通過環評,竟然訂出「死一半」的停工標準,生態危害有其連續性,一旦棲地破壞開始死亡,豈是發現死一半,緊急停工後就不再死亡,那種事前不思考,拿陸蟹生命當賭注的思維,無異人類最大狂妄。

環保聯盟屏東分會洪輝祥老師說的直接,陸蟹族群一旦滅亡,死的不只是陸蟹,還有陸蟹下海產卵,那些依賴食用陸蟹卵與孵出小蟹的魚類,那將是一條陸地與海洋生態鍊的終結。

輕忽後灣陸蟹濕地的重要,墾管處始終以有其它陸蟹棲地為由,否定後灣濕地的重要性,並且認定這塊地區是遊憩區,遲遲不願在通盤檢討中重新定位為保護區。

這種心態,完全遺忘國家公園成立的天職,以保育為主,遊憩為輔,在思維上應是「整體保育,指定休憩」,國家公園範圍是一個整體保育區,指定特定休憩、生活區,但是現今墾丁國家公園仿如「處處休憩,指定保育」,整個國家公園內充斥新增的道路、飯店、機構、綠地等等高低密度開發區域,劃設保留特定「核心保護區」。

各座國家公園中,開發強度最高的墾丁國家公園,如果再不多保留生態保育區,一旦處處開發,幾乎這處台灣第一座國家公園,都可第一位被降等成為「國家自然公園」,或是撥交觀光局全面發展觀光旅遊。

態度決定一個棲地的命運,心態卻決定社區的發展。

緊鄰陸蟹棲地的後灣社區,長期以來始終被忽略,當地居民對於國家公園心中充滿怒怨。

居民許先生說,當初國家公園來設立,村旁要開路,部分居民還歡迎的獻地開路,心想有生意可做。沒想到外環道路開通,路邊不准設攤,甚至車子一輛輛從村外呼嘯而過,沒人看到後灣,加上一連串限建法令頒佈,才知國家公園不算好鄰居。

沒過幾年,海生館又在村落北方要興建,興建之時又保證帶動地方繁榮,開說明會要居民同意,居民心想人潮聚集生意可做,沒想到海生館營運後,車進車出,海生館遊客從來沒什麼人到後灣,村民也沒幾位到海生館工作,繁榮的心願又落空。

到了京棧蓋飯店,又是保證帶動社區繁榮,但是居民已經心灰冷漠,甚至私下抱怨,居民建築處處受限,財團就能蓋到無法無天,甚至早期居民抓陸蟹食用、買賣,墾管處威嚇保育要移送法辦,財團一來馬上保育不顧,棲地直接破壞。

騙!騙!騙!連三騙。後灣居民說到火冒三丈。當地漁民說,建設沒來前,後灣海域是良好漁場,居民捕魚,生活還過得去,現今周遭開發不斷,富了財團,卻窮了百姓。

10年前,後灣子女楊美雲回到社區,看見故鄉的頹廢。她心裡清楚,生態是社區的資源,其實大財團也是貪著後灣的海洋,後灣的生態,唯一差別就是劃出禁區,隔絕社區。

幾年來,楊美雲的父親,一位遊歷世界的老船員,自行書寫一分報告,控訴水利署的堤坊造灘工程,破壞後灣最美的海灘,拿著後灣老照片,說著後灣當時有多美。楊美雲則是力保後灣濕地,因為她知道,一旦後灣沒有沙灘,沒有濕地,早已補不到魚的破舊村落,根本就失去未來的願景。

她不斷遊說村中居民,讓大家曉得,保護濕地、保護沙灘,引入遊客,讓社區從生態旅遊尋找生機,年輕子弟也能回鄉發展,一旦這些資源都被開發、出賣,後灣最後只能賣地走人,完全被財團分食佔據。

居民心願很大,能做的不多,甚至就在不斷的審查會議中,被決定一片濕地與一個社區的命運。

當違法開發已成事實,政府部門相互坦護、相互推諉,就是不願讓一件錯的事,正式告終!

一次次會議,拖著是居民憂心的牽掛,以及生態無言的應對,生命都在等著,那些評委們的生死決定。

台北──後灣。當會議室裡還在看數據,鑽法條,卻讓人想起海角後灣,十多年被欺騙、被遺忘的心情。

對於那些違了法,害了生命的開發案,請環委、審委們就直接否決了吧!別再拿他人生命與歲月,大演拖棚爛戲!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漂浪‧島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