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代正義只值500萬? | 環境資訊中心
公共論壇

世代正義只值500萬?

2011年03月04日
作者:崔愫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

日前《中國時報》報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即將有大幅度的修改,想為至今沒有著落的核廢料場解套。但筆者認為修法內容大開民主倒車,勢必引起社會上強烈的反感與反彈。

目前的修法中高度爭議點有二:一是政府為了擔心核廢公投不易通過,竟擬將現行強制公民投票規定,改為反對式公民投票。而所謂回歸公民投票法規定,就是將原本選址條例中的較為進步的民主機制取消,改為被動的鳥籠式公投,反對的民眾必須提案並通過連署門檻才能舉辦公投,否則視同居民接受。反對式公投意圖增加民眾反對的困難度,鼓勵政府以粗暴手段解決這個燙手山芋,喪失原本的立法精神與民主意義。

核廢公投目的原先是要讓高度爭議性的核廢選址,經資訊公開、資源對等、民眾參與等原則下施行,借由公投的討論與共決機制,消弭程序中的不正義。如今卻要缺乏資源的弱勢民眾自行提案連署來要求公投,甚至目前台灣還有諸多縣市尚未頒布地方公投法源,想要提地方公案都無法,根本是想逼迫弱勢地區民眾接受核廢,嚴重違反社會公平與環境正義。

二是回饋金的分配,原本是地方政府與民代的盤中肥肉,則開放將部分回饋金發放給民眾個人,造成人人可分錢的假象。據報載目前的建議候選場址之一金門縣烏坵鄉可獲27.5億回饋金,每位鄉民最高可分配到511萬元,形同公然買票賄賂。政府不思如何讓民眾安心,卻寧願要花大錢利誘居民賣土求生,怎不引起民眾反彈?

目前核廢料儲存政策最大的問題就是區域不公,儘管主要用電需求都在城市,但核電的後遺症──核廢料儲存場,不論怎麼選都在最弱勢偏遠的離島或原鄉,是明顯的環境不正義。即便是核能大國日本,也都找不到願意接受永久儲存的核廢場址,目前都只能暫時儲存。原因就是核廢料是人類文明現存最毒的工業廢棄物,必須儲存數萬年以上,輻射性才會衰減,對於未來的發展潮流,不管是有機農漁產業或是觀光業都是致命傷,任何一個地方若是接受了都難以翻身。

在芬蘭,當科學家與政府認真地想要面對核廢問題時,都不得不承認超過人類3代以上連文字都可能改變,如何讓建築物能維持數萬年,不因戰爭或天災遭到毀壞而傷透腦筋,花費20年以上核廢場都還蓋不好。我們希望原能會與經濟部能認真面對,這是世代問題,而非非玩玩手段或是各種花樣,以為可以用灑大錢、買收等等方式就可以擺平反對意見。畢竟這整個世代的正義絕對不只值500萬而已。

※本文轉載自「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