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5日
摘錄自2011年5月4日新京報雲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近日,雲南宜良『租用千畝農用地建造人工湖』事件備受關注。部分群眾認為,以改善環境之名,低價強租村民承包地,日後便於房地產開發,這是典型的『以租代徵』。當地政府部門說,這是個建設生態溼地的公益性項目,未改變土地性質。
雲南宜良『千畝人工湖』施工地點,大片土地已被挖開。
項目全稱為『南槃江宜良城區段水環境治理人工溼地項目』,經縣委、縣政府研究確定、縣規劃委員會審定。項目採取租地方式,一畝地租金1800元,期限18年,每五年租金遞增10%。當地政府提出,項目開發目的一是治理南槃江污染,二是解決部分村民徵收問題。
同時,部分村民反映,政府租地沒有召開村民大會。當地官員稱推動城市化
宜良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岳平說,這個項目,選址在城市建設拓展區範圍內,土地性質是一般農用地,不屬於基本農田保護區範圍,用地方式為租用地。不是搞房地產開發,而是產業架構調整。
記者在項目指揮部的牆壁上看到幾張遠景規劃圖:在人工溼地周邊將建許多樓,有高層建築也有別墅和漂亮的綠化景觀,規模浩大。
目前,雲南省國土資源廳已責成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展開實地調查,若情況屬實,將依法依規處理。
雲南省農業廳農經站主任科員龔繼烈說,雖然項目名義上用於水產養殖和生態溼地建設,但實際上是作為開發建設用地的配套景觀實施的,且客觀上將永久對田地造成不可修復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