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核運動的回顧
其實要談這個題目,就必須回顧一下台灣的反核運動。因為能源政策的改變和民間的反核運動息息相關。台灣的反核運動說的更確切些,應該說是反核四運動。
在台灣有關核能的發展,受美日的影響甚大。但是到了1980年代,則因為國際環保及反核的意識抬頭,而影響到台灣的知識份子,起而反核。台灣共建了3座核能電廠,6座機組,於是反核運動集中力量在反對興建第4座核能電廠。
在台灣的反核運動,是與民主運動、及本土化運動同時展開,互相支援,壯大彼此。後來民主化及本土化運動所產生的民進 黨,把反核列入其黨綱,所以在台灣反對黨是反核四的。隨著民進黨的壯大,反核運動的影響也就越來越大,所以當執政的國民黨在1990再次決定興建核四,- 該案在1980年被提出,因民間的反核聲浪太大而停止─不過為什麼會停止後,在1990年又強力要續建,有人說是因為美國的壓力,不過原因始終不透明。
立院內反反覆覆,反核功敗垂成
從90年後,核四的預算案子就在立法院一直受到杯葛,甚至在1996年也曾通過廢止核能的決議案,但是由於在立法院內國民黨的立委佔多數,最後核四案又覆議了。但是核四覆議成功,也招標成功,民間還是在努力。
所以當總統大選時,民間是全力支持民進黨,陳水扁當選,民間反核者可說是欣喜若狂,因為他在選舉期間作下廢核四的承諾。
新政府上台後,於6月到9月實施了核四再評估,最後行政院在2000年10月27日宣佈了停建核四,反核團體享受了一次短戰的勝利。但是因為在野黨的強力杯葛,藉著憲政問題、股市、經濟問題,使得新政府招架不住,而在2001年2月14日宣佈續建核四。
反核團體進退維谷
這樣的做法,當然令反核團體非常的失望。在核四是否續建的決定前,民間曾發動兩次大規模數以萬計人的大遊行和許多活動,不過仍然陷入了兩難:由於民進黨執政是民間反核人士的集體期待,繼續抗爭,擔心導致國民黨的復辟,不抗爭又擔心民進黨團面對在野聯盟的壓力下退縮。
新政府雖然對外宣佈反核的心意未變,但是因為在立法院內是少數,寄望在年底大選能夠變成多數,才能達到反核的目的。
新政府做了讓步,但也在立法院內達成了「非核家園」的共識,在行政院也成立了一個「非核家園宣導委員會」,希望藉由這個非核家園委員會的宣導,達成國民對非核的共識。同時有反核的人士也希望藉由公民投票,達成廢核的目的。
不過,由於在核四停建的爭議期間府院的衝突過分激烈,新政府不願再次承受來自於在野聯盟﹝國民黨、親民黨及新黨,其實這三個黨都是源自於國民黨﹞的攻擊,於是在2001年七月宣布不舉行公投。
民間團體仍把年底的選舉當成重要的事,希望年底核四可以變成選舉的重要議題,也希望年底可以選出更多的反核立委。由這樣反核的經過,可以解釋,為什麼反核政治的影響力,比亞洲各國都強的原因,-反核與民主化和本土化運動是結合在一起的,這也是其他國家所不及的。
不過,也由於反核和政治牽扯太深,也就沒有對核電的實質問題作深入了解,即使是執政黨本身,也是因為政治而反核,在受到了在野聯盟的壓力,也就沒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自圓其說。
媒體也是用政治的角度來看待核四問題,由於和國民黨的關係太深,因此國民黨擁核,媒體也是擁核的。
核能問題之所以變成一個政治角力的原因,那是因為電力是國營壟斷的,因此核電預算必須通過立法,因此核電廠與政治也是不可分的。民進黨執政一年多來,接收及運用國家資源時,自然也就接收了原來的能源政策,不太願意更動。
因此,各大政黨在2001年底的選舉都將絕口不談核四的問題。所以年底的選舉當中,綠黨是唯一繼續談核四停建的政黨,結果是慘遭滑鐵盧。
反核團體的長期對抗
過去國民黨執政時代,常常以「理性、專業」的口號來鎮壓環保與反核運動。而事實上,環保與反核運動在台灣多年的社運中是屬於「知識性」最高的。除了有比 例極高的理工科教授長期投入之外,透過運動的薰陶與切身利害關係,也使得反核運動中的公民群眾,成為最有公民意識、最能夠理性質疑傳統知識權威的一群。回 顧反核的歷史中,所持的論述除了安全顧慮之外,當然也包括了反權威與反壟斷;結合了人權、原住民、文化、環保、宗教團體;並與國際間的反核運動團體連結, 並把核四的問題國際化。
有這樣的一個基礎,當然也就讓反核運動的方向,從核電安全、核武、核廢料去處的問題,無可避免的延伸到台灣發展命脈的產經結構。
在台灣擁核陣營中提出的一個最大的理由是台灣需要電,也因此把核與電的問題劃上了等號,使民間認為反核就是反電,並 把對經濟成長的指數與用電量的指數作一個相對成長的預估,認為到2003年如果核四不運轉,工業需求將無以為繼,因此讓一般國民雖然對核電安全存有疑慮, 但是卻也認為反核即是反電,反經濟發展,於是對反核人士持敵對的態度。
其論述基礎是由於台灣在「國際分工體系」中的結構,持分工結構論的學者認為,六、七○年代的台灣是受到了結構的限 制,無法從輕工業、廉價勞工的狀態來作經濟轉型。但是,反核陣營中的學者也相對的提出實證,那就是在付出許多社會成本後,台灣在國際經濟的新機會中,其實 是部分轉型過來了。而且也正是因為這個國際結構的限制,才使得今天台灣的環境,到了非突破這個結構限制謀求自救的地步。
我們知道對台灣能源的發展路徑,已不能再一貫地把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二者對立起來看。擁核者也甚至以此為由,提出了 核能是乾淨能源,因為不排放溫室氣體。不過我們從德國的替代能源工業的大幅發展,還有研發替代能源科技所反映出的商機看來,一個修改經濟發展方向的新能源 政策,與負社會責任的環保政策,彼此可以是相輔相成的。
於是,反核不代表反電或反經濟發展的論述,以及停建核四後的替代方案就被陸續提出來。
核四的替代方案
核四的預計發電量約270萬瓩,要廢止就要有替代方案。由於運動團體集中力量在反對核四的興建,因此替代方案也相當的具體。
節約能源
早在1990年,台灣環保聯盟就已經對行政院提出「節約能源、告別核電」的訴求,只是台電雖是國營,本身又是一個營利單位,並未積極,中技社「節能發展 中心」是主要的技術研究單位,台電引用了小部分,做了一些宣示性但是省能成效極差的宣導,例如隨手關燈,因此影響微乎其微。
有一個值得介紹但沒有成功的例子,那就是反核元老,後來一度任環保署長的林俊義,在短暫的任內為了鼓勵人民參與積極 節約能源,開始推動「以虛擬電廠概念推動節約用電」的觀念,達成減少發電需求,減少火力發電廠空氣污染排放量,目標是若全國減少20%用電,相對目前台電 火力(燃煤、油)發電廠,每年約可減少硫氧化物31,000公噸及氮氧化物17,000公噸,各約佔列管固定污染源排放量12%及10%。
這個計劃原來預計在2001年自6月起優先以台北市及高雄市所推薦的一個行政區作試辦區,對節約用電的用電戶,包括一般住戶、社區、機關、學校及醫院等,予以獎勵,以作為推動節約用電的示範。
據統計,目前全國一年用電量約為1,317億2,000萬度,其中住宅用電約328億度,商業用電量約120億 8,000萬度、工業用電約868億4,000萬度。一年減少20%用電,約減少263億度電需求,相當於再建造一座台中電廠7.5部550MW機組一年 的發電量(相當於另建1.5座核四發電量)。以平均每度電價約2.1元計算,一年電費約2,766億元,若能夠減少20%用電,一年可省下554億元。因 節約用電所省下的用電量,即相當一座「虛擬電廠」,省電愈多,就愈可減少電廠興建,節約用電與多蓋電廠的效果相同,這就是「以虛擬電廠概念推動節約用電」 的基本理念。
這個計畫係一行動計畫,本來要採漸進方式逐步推廣至全國, 如果試辦區內的用電戶願意配合環保署節約能源試辦計畫,可向環保署申請,實施獎勵期間節約用電電費與前一年同期比較所節省的電費,該署將相對以「獎勵金」方式給參與本計畫的用電戶。
可惜新政府為了平息政爭,藉著阿馬斯號漏油案,犧牲了他,由擁核的郝龍斌接任署長,郝龍斌一上任,就停止了這個計畫。
提升效率
例如王榮德教授在核四再評估時提的另一個替代方案,那就是更換機組、提高火力發電之效率,就可超過核四之發電量了。 核四預定發電量是270萬千瓦,根據(表一)所顯示的,台電目前現有的傳統火力發電機組,總共至少有27個機組,分佈總發電量是1,190萬千瓦,這些傳 統電廠的發電效率只有30-34%;換句話說,每100卡的熱能只有30-34卡轉換成電力。台電如果能夠將這些發電機組逐一全部改換成發電效率為 42-50%以上的複循環式或高效率之汽電共生發電,便可提高發電效率30-40%。
換句話說,在不增加任何污染、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情況之下,其發電量便可增加357-476萬千瓦,這已經比核四的發電量多了。
目前台電的備載容量是15%,如果逐步更換,從最舊的機器,使用最久、效率最差的先汰換,根本也不會有缺電的問題。 不過從台電在1995年新興建的台中第5-8個機組上看,是捨棄效率高的複循環機組不用,而仍然採用效率差的單循環機組,就顯示台電根本不想提高發電效 率,只一味地要蓋核電廠。再舉一例,當經濟部開放民間可以設電廠時,台塑在麥寮要建七個發電機組,其總發電量是420萬千瓦,也比一座核能電廠的發電量高得多。
汽電共生
汽電共生也是替代方案之一,其實汽電共生供電的歷史並不短,政府在1988年起推動汽電共生。
值得一提的,是民間工業界的行動,工商業界本來對電力的產出是否來自核能並無所謂,只要電力來源穩定能夠滿足用電需 求即可。但是更重要的是台電的電力不穩,導致工業區以及科學園區內因停電而屢屢造成巨大的損失,加上預期核四要停建,台電不斷恐嚇到2006年如果核四不 運轉將有缺電之虞,於是廠商紛紛尋求自助,於是率先有了裝設了大型的汽電共生機組。像新竹科學園區的汽電共生產電,不僅夠園區內工業生產使用,也足夠供給 園區的民生用電,更進一步的是,許多廠商在自足之餘,還希望能賣回給台電。當然台電卻以會影響營利而拒絕收購。
目前台灣有54家汽電共生業者,平均每年供電88億5,400萬度電給台電,台電支出約新台幣143億4,000多萬元購買這些電。
這樣造成台電的營利損失,引起台電極大的不安。(在此我們可以肯定的說,台灣的電力不是不夠用,問題出在現有發電的供應似乎全部被台電掌控,導致民間的其他發電技術因為核四被排除在外。)
天然氣
這是台電在所有替代方案中被視為可行的發電方案,如果停建核四,到了民國96年天然氣發電比重將達全部發電比重的41.3%。不過對台灣而言,天然氣是最貴的發電能源,運輸船隊掌握在日本人手裡,中國大陸買盤還沒進場,以後一定愈來愈貴。
家庭瓦斯沒有其他替代能源,天然氣發電會不會太浪費?就連台塑企業董事長王永慶雖贊成廢核,卻也堅決反對天然氣發電。
台電的替代方案
台電也提出了替代方案,但是全是以產生高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高的燃煤或石化燃料的火力發電為主。當然也就被擁核者以為了遵循京都議定書的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共識而否決掉。
台塑王永慶的替代方案
王永慶建議,以核四廠預計投資的1,700億元計算,扣除目前已完工的400億元及發包的500億元,他認為興建一 座相同功率的火力發電廠,只要500億元。但由於火力發電會產生過量的二氧化碳,王永慶說,剩下的300億元,將可用來製造生產有機肥料。未來將有機肥料 用於保育林地將可解決因火力發電所產 生的二氧化碳過量問題。
環保團體的替代方案
環保團體的政策訴求當然是全面提高產電、輸配電及用電效率,電業自由化,並且不再增設高耗能、高污染的鋼鐵、石化、水泥等類工廠即行。國家電力的三分之一在諸如鋼鐵等高耗能產業,但這部分產業的總產值僅約7%,未來國家電力政策在環保人的眼中當然是應該調整。
不過這樣的認知,在台灣還無法受到普遍的共識,例如綠黨齊淑英一直奮鬥抗拒的台十一線拓寬運動,和能源有關的是,如 果阻止高耗能的水泥廠,將可以省下兩座半核電廠。台灣的產業轉型還需要相當的時間;更重要的是,由於在推動核電時,台電利用人民的納稅錢,專門編制核四溝 通小組,花費龐大的經費和人力來向人民推銷核電;他們為達蓋核四的目的,極盡所能的用似是而非的數據來欺騙民眾。
再生能源
風力強勁的台灣西部濱海地區,具有良好的風力發電條件,熱心推動非核家園的財團法人戴炎輝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周美 惠,25日指出德國專家經測試評估後,認為台灣由桃園至台南海濱為良好風力發電場,如若裝設1,1000台的風力發電機,發電量將超過核能電廠。太陽能、 風能、地熱、潮汐、生質能……都被提及,但是都被台電駁回,認為不可能取代核電。
民間的能源政策
就這樣,在新政府執政後,由經濟部主導的核四評估委員會歷經4個月的公開討論中,續建派與停建派雙方各自表述立場。 續建派堅持替代能源不能應急,沒有核四,電力必然不足,經濟發展定會受到負面的衝擊。停建派則深信電力的供應問題可透過民間新電廠的設立、發電機效率的提 昇、再生能源的開發、用能效率的提昇、以及節約用電等替代能源措施獲得順利解決。其間並無交集。
其實核四再評估中所辯論的替代方案,都在1998年5月的「民間能源會議」中也曾被提出來大大的辯論過了。導因是在 1997年年底在日本京都召開的「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三次締約國大會,通過具有法律效力的「京都議定書」。台電為了因應公元2020年二氧化碳減量,竟 考慮增加核電機組。於是民間在1998由「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召開「民間能源會議」中,反核學者對此提出強烈的批評。與會的經建官員、台電人士為核電提出 辯護,但雙方除了同意節約能源,並設法開發天然氣發電替代能源等取得共識外,對於核電的發展仍是各執立場,毫無交集。
這裡要和各位談的是「新能源」,它在「全國能源會議」中被提出。那是援引「京都議定書」中,對工業八大國的要求,包括「推廣、發展和增加使用新能源與再生能源」卻被但常被誤以為是指「再生能源」。事實上,「新能源」的廣義定義源來包括三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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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包括太陽能(熱能、光電)、風能、水力、生質能、海洋能、地熱、大氣熱能(熱泵、地下水、河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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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能源(Recycled Energy),包括廢熱(工業廢熱回收、LNG能回收)、廢棄物能(焚化爐、污水與糞便沼氣、工業廢水發酵、木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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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能源(Innovative Use of Conventional Energy),包括潔淨車輛(電動車、瓦斯車等)、汽電共生、燃料電池、其他(如IGCC、先進冷凍空調系統)
全國能源會議對能源政策的結論中,繼續推動汽電共生、水力發電及再生能源。
汽電共生容量由目前的265萬瓩,提高至2010年的558萬瓩及2020年的636萬瓩;水力發電容量由目前的 429萬瓩,提高至2010年的480萬瓩及2020年的733萬瓩;再生能源則推廣至2010年的74萬公秉油當量及公元2020年126萬公秉油當 量,分別占總能源0.6%、0.8%,希望將來能再適度檢討提高。
於是把新能源訂在2020年時佔能源比例的1-3%(而且包括大水力)。
全民參與能源的規劃
民間對這個結果當然不滿意,於是有了民間版的能源政策,綠黨的前主席高成炎教授更作出了全民參與能源的規劃。
依照能委會之統計,台灣1997年之能源消費為7,825萬公秉油當量。而其中工業部門佔57%、運輸部門佔17%、住宅部門佔12%、商業部門佔5%。
能源消費直接關係台灣之二氧化碳排放量,因此要達到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要求,首先要從佔57%之工業部門下手,而在 工業部門中,石化、鋼鐵、水泥、造紙等四大耗能產業,過去這15年來所耗費之能源佔工業部門之60%以上,且歷年來呈增加趨勢。即便是以全國總能源消費比 例而言,亦在35%。然而此四大耗能產業用掉了台灣全國三分之一以上的能源,其國內生產毛額(GDP)卻只有6.6%。因此應調整產業結構、降低此四產業 之比重、而增加資訊、電子、光電、生物、科技等高付加價值、低汙染低耗能源之產業。
除工業部門外,運輸部門之17%及住宅部門之12%,為台灣能源之另外兩大部門。因此,捷運系統及共乘制度、綠色建築、都市規劃及鼓勵自行車等,都為現今不可或缺且可全民參與之課題。
另外一項應全面鼓勵全民參與之計劃,為「民間太陽能發電回售計劃」。此類計劃在美國加州已有數個地區在實施,日本亦 大力推展中。此計劃的基本道理在於太陽光只有白天才有,且中午、下午時分最充沛,而電力全天24小時都需要,因此一般的家用太陽能發電系統組成,分兩部 分:太陽能集光板加光電轉換系統,以及蓄電池。而蓄電池價格昂貴,為目前家用太陽能發電系統無法大量推廣之原因之一。
「回售計劃」的基本想法為:於下午時分,家用太陽能發電系統發電量超過該住戶家用所需時,則賣電給電力公司,電力公 司此時可將其一定比例之「尖載電廠」停止發電,而用經由收購民間太陽能發電系統所發的電力。透過輸配電系統,供應給其他用戶(如商家、工廠等)。此類計劃 可壓低電力公司之總供電容量,且技術已十分成熟,台灣應全力推動。
新能源發展的限制
反核團體除了致力反核四續建之餘,也開始大力的推動新能源的認識。去年的波灣戰爭使油價急速上升,亦使經濟部考慮到 新能源的勢在必行。特別在受到德國「告別核電,邁入陽光新世紀」決定廢核以及發展再生能源的鼓舞,於是相較於以往只集中在學術單位以及專注於技術面的小型 內部會議,從去年起,一連串的大型國際學術會議就在台灣展開,「與其發展核電,不如發展再生能源。」對反核運動上可說是一個新方向。
然而,過去能源科技之研發,正如美國及許多OECD國家過去數十年來一樣,台灣的能源相關研究經費主要用在核能相關之研究計劃,例如原屬於(國防部)中山科學研究院之核子能研究所(核研所),於1988 改制而隸屬於原子能委員會。
然而,過去10年來,核研所每年的預算都超過原能會所有其他部門的預算總和的2倍以上。以1999年度預算為例,核 能所為23億元,而所有原能會其他部門總合,包括原能會本部為5億元,很明顯的呈現頭重腳輕的狀況。其他例如目前能委會的所有研究經費,有絕大部分用於工 研院能資所。例如以1994年為例,能委會委託各研究機構之研究計劃之經費配比中,工研院佔80%,學術界(包括台大、成大、交大、中山等大學)共佔 3%,而包括中國技術服務社、車輛測試中心、台灣經濟研究院等其他機構,佔17%。
而在工研院所承接之計劃中,單單能資所又佔了超過80%。換句話說,工研院能資所一個單位,就佔了能委會所有委託研究計劃之66%的經費,比例實在過高,應適度分散至各學術界及各研究單位中。
再生能源並未受到學術應有的重視,多年來的研究也大多束諸研究室的檔案櫃中,沒有做推廣。或者由台電做幾個負面樣板,證明再生能源不可行。因此當提出用新能源取代核四時,很難說服一般的民眾。要如何普及的確是一個大難題。
認識再生能源
去年當核四存廢未定時,由國外團體贊助,一次來自美國,一次來自德國,舉辦了兩個大型有關再生能源的會議,促使國內人士對再生能源的重視,與廣泛的探討。更重要的是引起國內官員及民意代表的注意,紛紛到國外做實地考察。以下是幾個實例與成效:
(一)宜蘭縣長在參觀、訪問完荷蘭及德國後,環保局將先從風力發電開始著力,決定以一年時間,先在沿海地帶測量蘭陽海岸的風力狀況。在宜蘭舉辦的綠色博覽會中,也嘗試展示太陽能發電。
(二)台中市環保局為了徹底解決沼氣悶燒、臭氣逸散問題,決定將沼氣公害轉為再生能源以供發電;可提供7,000個家庭用戶的電力。
(三)為解決基隆嶼電力問題,基隆市政府建設局委託民間規劃太陽能及風力發電約四點六千瓦電力,概估經費189萬元,基 隆嶼目前使用燃油機,必須從本島運送,也就是從加油站裝進油桶,卸油桶再儲存,其產生噪音及油漬污染,如果能夠利用風力及太陽能,不需人員操作及保養維 修,廿四小時日夜發電,造型優雅與自然景觀結合亦是景觀之一。
(四)總統府計畫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 為推展潔淨再生能源,總統府設置太陽能發電示範系統,發電容量40瓩以內,經費約新台幣800萬元到1,200萬元,安裝系統以不影響總統府古蹟建築為前提,並可向經濟部能源會申請經費補助。
然而這些都是很小的個案,雖然這也可以說一小步是一個大里程碑的開始,後來訴求「非核家園」的幾次大型活動引起媒體的注目時,反核團體都提到用再生能源來替代核四,再生能源逐漸成為話題,但是還無法拓展到被一般民眾所知。
開拓新能源發展的條件
但是畢竟因為種種障礙,新能源還是無法大力推廣,更難在幾年內發展到可以取代核四廠。於是,我們仍舊用反核的精神,尋求國際的支援。例如去年3月間拜訪 了德國綠黨能源政策發言人,告訴他們如果能夠廢核四,我們將有上千億台幣的經費可以轉用在開發推廣再生能源上。能外銷新能源Know-How及設備,當然 是受到德國歡迎的。
回來後積極籌辦新能源國際研討會,把發展新能源的目的放在發展經濟上。
會上邀請了12位國外在新能源方面的專家學者與會,國內則邀請產、官、學三方人士,設定題目,請他們在會中報告。議程的設計分為三大項:
1. 21世紀的新能源政策-國際新能源政策之經驗
2. 台灣新能源政策發展的潛力與障礙
3. 新能源政策之制定與落實
會議成果
這個會議在台灣應屬空前,行政院長對未來的能源政策宣示:「台灣未來能源開發將以再生能源、潔淨能源為主」。
會後,與會專家密集拜訪了幾個科學園區,得到的印象是,其實在台灣的科技基礎都已經成熟,重要的是「政策」。例如台 灣的晶圓廠生產的太陽能板品質相當高,可惜99%都外銷。台灣的省能燈泡也都只生產做外銷,連政府單位的建築室內都不使用。產業界一向處於為國外代工的階 段,經過這個接觸,開始對國內根本未開發的市場感到莫大的興趣,當然也就願意共同努力來改變目前的開展條件。
經濟部在研擬「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時,台灣電力公司研究所副所長劉志放表示,台灣發展再生能源發電的障礙是電價太 低,而再生能源發電成本較高,不易推動,但因全球石油減少及溫室效應,再生能源發電是一條必然要走的路。多年來的發展,再生能源發電的應用技術已不是問 題,台灣現階段應著重於法規等非技術障礙的突破;能源會希望政府能帶動示範,在總統府及經濟部興建的太陽能發電示範設備,目前已經完工。
能源會在參考德國2000年法律,提經「全國經濟發展會議」及「第6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達成共識,以制訂「再生能 源發展條例」提供國內再生能源長程發展環境。在邀集各界討論後,終於研擬完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將以強制電業收購及提供保證價格方式,加速再生能 源推廣與利用。政府希望透過所擬定的再生能源發展方案,帶動其他產業發展,增加新的投資及工作機會。
在該已研擬完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中指示,將立法以「保證價格」。收購電力等方式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每度電收購價格為單一收購價2元,另外,一般民眾購買再生能源發電所需設備與不動產也得抵減得稅,以鼓勵民眾使用再生能源。
真正具企圖心的是德商英華威公司(Infra-Vest)曾計畫於台灣中部地區設風力電場,卻在政院能源委員會受 阻。站在地方政府的立場認為既然張院長已對「再生能源與潔淨能源的開發」做出明確支持及政策宣示,全國各級單位就應付諸具體行動一起為推動「新能源開發政 策」的理念來努力。而風力發電的開發,更可配合未來中部第三科學園區設置所需之能源,並帶動中部地區機械五金與精密科技業的發展,對目前低迷的台灣產業開 展出一條新的道路。
台鹽公司將與著名能源集團Babcock旗下公司Nordex及在台代理英華威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顯示雙方攜手進軍台灣發電事業計畫已成熟,Nordex並可能在台設立風力電車生產基地,成為Babcock集團亞太製造中心。
「電業法修正草案」目前已進入立法院一讀審查,相關電業自由化、輸電線路線下補償均有完整規劃,對健全電力市場、穩定電力供應極有助益,希望立法院於下一會期完成審查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
此外,原能會的第二代台灣研究用反應爐(TRRⅡ)建造計畫出現「暫停執行」3年的決議,並準備把核研所經費做別的用途,而用於新能源、再生能源和環境科技等民生產業科技研發。
行政院開發基金擴大「購置節約能源設備優惠貸款(第二期)」適用範圍及貸款對象,從事風力發電設備、地熱能利用設備、廢棄物能源回收利用設備的非企業法人、機構、團體都可提出申請。
在政府政策鼓勵再生能源下,台電以1億5,000萬元工程經費,在澎湖中屯建造四部風力機組,最近其中兩部機組已經運轉發電。
籌辦台灣新能源發展促進協會
由亞太燃料電池公司發起,以於今年6月正式成立了「台灣新能源發展促進協會」,成員當然都是「2001新能源國際會 議」產業、學術與民間的參加者。在去年9月的籌備會中,與會中有人對「達成非核家園」提出質疑,怕造成困擾,但是經過討論後得到一個共識:不決心廢核,新 能源是發展不起來的。
於是,會中表決同意明文保留達成非核家園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