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12日
摘錄自2012年2月12日京華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如果地鐵地上線與居住、醫療、文教、科研區的敏感點水平距離在50米以內,就需要採取噪聲控制措施。北京市質監局表示首個地方標準《地鐵噪聲與振動控制規範》將於4月1日起實施,這是本市針對地鐵噪聲污染控制的首個標準。
據了解,該標準是為今後地鐵設計和建設部門出台的規範性文件,地鐵設計和建設部門需根據地鐵線路的實際情況選用。標準對各種控制地鐵噪聲的方式作出規定,其中包括:距離地鐵近側軌道中心線30米內若有高層敏感建築物,或非封閉式達不到降噪要求時,宜選擇封閉式聲屏障。若需使用的聲屏障高度超過5米,不宜使用直立型聲屏障,可利用等效高度的方法將聲屏障上部做成折形或弧形。
該標準還規定,採取何種控噪措施要首先以保證地鐵運營安全為前提,並遵循優先距離控制(埋深)的原則,地鐵建設應按照線路兩側土地利用規劃,預留採取控制措施的條件。據了解,既有地鐵線路中,多少都存在噪聲問題。其中地鐵1號線由於採用深挖的方式,且線路選在長安街上,所以抗噪效果最好。
業內專家表示,隨著土地資源越來越稀缺,今後通過距離控制來實現降噪並不現實,因此,將來建設的地鐵採用最多的還是其他控制噪聲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