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7日
摘錄自2011年7月7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消保會近日分別在北市、中市及屏東縣傳統市場及商店抽驗市售櫻花蝦,結果發現16件櫻花蝦中,有1件是假貨,由台中市建國市場的錦和食品行賣出,另有12件散裝櫻花蝦標示不清。消保會已請衛生署針對缺失商品進行複查改善。
販售假櫻花蝦的業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得廢止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屏東縣東港區漁會秘書鄭福山表示,有些不肖廠商會用毛蝦,如赤尾青、中蝦等蝦種,染色後冒充櫻花蝦謀取暴利,價格相差4、5倍以上,連行家不小心也會受騙,必須仔細判斷。
鄭福山指出,正牌的櫻花蝦較硬,口感結實,毛蝦則較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