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街都市保存與文化拉鋸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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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街都市保存與文化拉鋸

2011年10月18日
摘錄自2011年10月18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市大安區青田街一帶96年被劃定為「青田街保存區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後,土地使用受法令限制,不適用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規定,也不得作為容積移轉接受基地,引發居民不滿,認為財產使用遭限制。為此,文化局日前向都市計畫委員會提案修訂計畫,改為管制文化資產周邊等核心區域的土地,但居民仍無法接受。

依照此區都市計畫,目前有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認定的古蹟3處、歷史建築6處,及26處被列為市定古蹟的日式宿舍。這些老房子還有麵包樹、楓香等老樹,受《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保護。當地龍安里長洪秋甲表示,社區曾推動「保護老樹」活動,希望老樹和房子一併保存。

但96年青田街被定為風貌保存區後,全區受土地使用限制,不適用停獎規定、不得作容移接受基地,毗鄰古蹟的基地還須退縮2公尺。洪秋甲表示,因近2年有居民想重建房屋,大家才曉得有這些限制。有基地原本寬3公尺多,因前後鄰古蹟、歷史建築,長寬可能都須退2公尺,「那還蓋什麼房子!」也有基地不在古蹟附近,同樣受規範。洪秋甲說,近年6、7件想作都更的案子,全因土地使用限制而作罷。

市議員李新表示,有些歷史建築或宿舍已拆除或轉作停車場,臨近基地仍然受限,並不合理。他說,開發和財產權不應混為一談,民眾有心參與都更,卻因規定無法進行,讓人感覺變「二等公民」。

文化局考量土地所有權人權益,13日向都委會提都市計畫修訂,將限制集中在各文化資產周邊,經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者,才可獲停獎。但居民仍不滿意,紛紛在會議中表達希望恢復一般住宅區的權益。都委會最後決議將辦理現場會勘,再決定審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