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超限利用遭罰 部落居民反彈 居民認「迫遷」意味濃厚 水利局稱已勸導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土地超限利用遭罰 部落居民反彈 居民認「迫遷」意味濃厚 水利局稱已勸導

2012年04月06日
摘錄自2012年4月6日中國時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這是我們唯一的生計,不種梅子要怎麼活下去?」桃源區勤和部落7戶居民陸續接到水利局以保留地超限利用,開罰8萬至30萬元不等。原住民反彈認為,土地種梅延續好幾代,卻在現在開罰,簡直是要逼迫他們遷離。水利局指出,土地超限利用被認定是八八水災原凶,必須嚴格取締。

八八風災後,桃源區勤和部落分裂成3地,堅持不離村的28戶居民,全靠種植農作物維生,種梅超過2代的居民高秀英說:「政府沒說明就直接開罰,我已連收2次10萬元罰款,種梅是我們唯一經濟來源,不種梅要如何生活下去?」

勤和部落重建委員會總幹事劉行健表示,勤和平台上以種植果樹為主,其中較陡峭山坡大多種植梅樹,受罰7戶耕地面積約廿多公頃,以目前標準取締土地超限利用,約有6成以上保留地將面臨取締。

他說,原住民土地類似情況超過九成,政府嚴格取締土地超限利用,簡直是拿勤和居民開刀,「迫遷」意味濃厚。

水利局水土保持科科長黃國維強調,八八水災後,監察院糾正行政院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執行不力,農委會因此要求下屬單位執行取締超限利用。

尤其勤和部落土地超限利用被認定為八八水災元凶,先前原住民委員會沒有積極改善,現在針對全國高山土地開發種植進行檢討,才對山坡地違規種植嚴格取締,曾經勸告勤和部落居民不要在山坡地種植農作物,但勸導不聽,只好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