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1970 年的第64屆國會:環境國會,開啟了環境民主的契機,再結合地方自治的風潮, 許多市町村透過選舉或經議會通過,宣稱為環境自治體,以環保作為市町村治理的政見或主軸,包括陸海空等各項環境議題,由負面的解決污染問題,進而正面的提升生活環境品質與促進當地環保產業,甚至連音景(環境音)也成為環境自治的議題。能源危機與發展核電之後,能源民主開始在日本各地實踐,光譜從公投反核、能源選擇消費者運動到發展再生能源,市町村主導的能源自治體與人民主導的人民發電廠陸續出現。
此次福島核電廠事故被定位在最高級七級的核災,20公里的緊集撤離圈,讓30萬人成為聯合國定義的環境難民,福島縣成為輻島縣。災後自殺率增加10%。受災工商業7014家,其中2289 家休廢業,特別是20公里圈更是100%休廢業。社會衝擊包括:南相馬市等核電圈市町村被污名化,外地人稱為加害者,發生不幫加油,不賣東西、福島退婚潮等事情。甚至帶小朋友去遊樂區玩,知道來自福島地區,還受到歧視。當時許多人自行避難,因風向關係,其避難之處正是輻射線飄散之處,當時南相馬市部份地區反而在上風處,相對安全,因隱瞞資訊,造成更多人受害,他們稱之為「看不到國家」的另一種災難,對政府的信任感大打折扣。另外,過去一直強調「地產地消」,核電事故之後,食育幾近破功,在地產的所有東西由於受輻射實質與印象之影響,不但無法「地消」也無法「外消」。尤其是對未來感到茫然,下一世代被迫或被勸告離開故鄉,特別是新生兒,小學生也勸告他們週六日離開,讓在地人擔心成為沒有年青人(未來)的都市。
至於掃墓還需要穿輻射防護衣,祖先地下有知,也一樣茫然。
2011 年12 月6 日,日本國會正式通過成立復興廳,宣告制度性災後重建的復興之路開步走,雖然日本有關地震的防災文化(包括災害後的排隊文化)在世界上屬一屬二,但這次複合式災害(地震、海嘯、火災、核災)嚴重挑戰了原來的單項防災文化,使得救災的政府單位由傳統的災害對策委員會編組進入正式組織。災害廢棄物處理進度緩慢,雖然許多都市已加入處理的行列,包括東京都、靜岡縣島田市,三個重災縣的災害廢棄物約 2,253 萬公噸,處理不到 5%。因有些廢棄物受輻射污染,處理倍加困難。 此外,日本約有104 個市町村要進行土壤除污,費用雖由中央政府負擔,卻不知道除污後的土壤要放在在何處。日本環境省估計,當局要「保管」的土壤約有1,500 萬至2,800 萬立方公尺,設施占地面積約3 至5 平方公里,預計最快要到2015 年1 月才能處理。連福島第一核電廠(共有六部機組)前面的海底更嚴重受輻射污染,其中第四號機前的海底,在2011 年11 月檢測其底泥,一公斤的輻射量高達160 萬貝克。東京電力居然打算用 60 公分厚的水泥將海底封起來,面積 80 公尺寬、900 公尺長 (7,200 平方公尺),等於5.5 個東京巨蛋。
311 福島核災之後,日本的54 座核電機組陸續停機,最後二座停機時間為:柏崎刈羽6 號機在3 月26 日、泊3 號在4 月中。也就是說到了四月,日本將成為無核電國家。而2012 年4 月1 日起,日本環境省也將成立原子力規制局,核電廠能否再起動,要經過這個新單位的核准。 另外求償訴訟也分別啟動,福島一號核電廠最5,6 號機附近的雙葉町,6,987 位居民於3 月19 日撤離,辦公室撤至琦玉市與福島市,有家歸不得,只能利用三梯次的「一時立入」活動,限時內回家拿東西。該町22 戶的47 位居民在2 月29 日向東電提出團體求償訴訟,求償4.465 億日元,未來將有各多求償案。2012 年3 月5 日,連東電股東也起來集體控告東電,求償5.5 兆日元。
核電廠陸續停機,日本社會並未發生缺電的問題,全民省電已成為日本的能源文化,預期會出現更多的能源自治體與人民發電廠。本文提供幾個具代表性的個案,作為未來台灣推動能源民主與人民發電廠之參考。
新潟縣西蒲原郡卷町為了是否興建核電廠,依據1995 年6 月通過的自治條例,並於 1996年8 月4日首次實施公民投票,投票率88.3%,反對興建者佔60.9%,停止在該地的核電廠興建計畫。以此為契機,五年之內,就有12 次正式的公民投票,包括兩次核電議題、兩次軍事基地議題、五次產業垃圾場議題等。 核電相關的地方自治條例,最早制定者為高知縣窪川町(1982 年7 月)、接著三重縣南島町(1993 年2 月)、宮崎縣串間市(1993 年10 月)、新潟縣西蒲原郡卷町(1995 年6 月)、三重縣紀勢町(1995 年12 月)、新潟縣柏崎刈羽村(2001 年4月)、 三重縣山海町(2001 年9 月)等。依自治條例而實施公民投票者共有三案,新潟縣西蒲原郡卷町「首投」外,尚有新潟縣柏崎案(放入燃料棒)與三重縣山海町案(核電廠立地)。其中山海町公投案的提案單位是當地的商工會,他們有感於當地的農漁業日漸衰退,因此提案公投引進核電廠,結果有效票的67.5%反對,町長依據民意打消引核提案。
等著核電廠來敲門,倒不如自己節能或以再生能源發電,人民發電廠運動在日本各地展開社會實驗與實踐。號稱日本三大惡風之一的山形縣立川町,自1980年起率先展開能源自主運動,先以一千瓦的風機用於溫室的農業栽培,1981年再以二座五千瓦的風機來提供養豬事業的空調。1988 年起,當時的竹內登內閣推出「故鄉創生一億元」計畫,立川町利用該計畫成立「風車村推進委員會」,經三重大學與足利工業大學的協助,於1993年5月設立三座町營的100千瓦的風機,用於風車公園內的設施照明,這之前的1992年4月,日本啟動了剩餘電力買取制度,因此立川町還有剩餘電力賣給東北電力公司,成為日本最早的商轉風機。1994 年8 月立川町主辦日本第一屆風高峰會,1996年1月,更以兩座400千瓦之風機成立全日本首見的民間發電廠,同年七月,有興趣於風力發電的市町村就號召成立了「風力發電市町村推進全國協議會」,總部就在立川町。1998 年3月時,該民間發電廠由町政府出資將該發電廠轉成第三部門來經營。到 2011年時,該發電廠鞏有14座風機,發電容量達7,850千瓦。
立川町(現已併入庄內町)地處偏鄉,號稱:前往風景名勝的通過地,卻由於風力發電而聲名大噪,2010 年還有7.7 萬人來訪,成為另類的風車觀光。發電之外,更於2003 年8 月起展開居民參與式的「町民節電所」社區營造運動,主打:100%使用再生能源之町,更主張:省電就是發電。由開始的 100 戶到現在的1423 戶,第一年與去年同月比,曾省電達9.3%。後來許多地方學此模式, 例如山口縣周南市自2005 年起推動的「市民節電所」運動。
從沒聽說過因為核電廠而展開社區營造運動,但幾乎都有反對運動。反之以再生能源展開社區營造運動的成功案例不在少數,前述之「風力發電市町村推進全國協議會」在2004 年全盛時期有81 個市町村參加,後來因為行政區域合併與2003 年新能源特別措施法(自力發電價格下降),在2010 年時減少成為51 個。以上地區皆在偏遠地區(日本稱之為過疏地區),不是風太強、就是企業進駐沒興趣,因此由內發起的動力較強,成為社區營造的機會。接著介紹再生能源社區營造的兩個案例。
首先,岩手縣葛卷町號稱「什麼都沒有之町」(新幹線、高速公路、溫泉、遊樂區、高球場、名人皆無也),本來是酪農與林業之町,後來應用牛的糞尿與林木屑作為生物發電的能源,再加上町出資轉第三部門的風力發電廠,成為有名的「北緯40 度牛奶、美酒與綠能之町」,竟然每年吸引50 萬訪客,其中30 萬人是綠能見學團,曾多至一年300 團。町能出資,主要靠酪農產業與山葡萄酒產業支持,例如酪農業基地的畜產開發公社幫忙照顧關東地區的2000 頭小母牛,直到它門懷孕成功,每頭每日500 日元,每年就有3.65 億日元的安定收入。
其風機設於1000 公尺的袖山高原與上外川高原上,分別設立3 座各400千瓦與12座各1750千瓦之風機,前者自1999 年的6月起開始商轉,後者自2003年4月運轉,因此成為第一個高山風力發電廠,預定年度發電 5600萬KWH,平均一戶年用電量為3600KWH,可提供15,556戶使用,等於發出該町用電量的5.5 倍,所賣出的電力收入,佔該町年度稅收的11%。再生能源多樣化的設施已達16處之多,因此被日本產經省評為「日本新能源百選」。再藉新能源來將廢校轉成生態學校、支持樸門農法、水車與石臼磨成麵粉之森林麵屋等。
相對於前述的「自治體風車」,北海道生活俱樂部(主婦聯盟)透過北海道綠色基金所推動的「市民風車」與「市民共同發電」, 特別彰顯出能源民主與能源選擇消費者運動。如眾所週知,生活俱樂部首先於1965 年在東京成立,以共同購買運動起家,1982 年在北海道成立,2010 年時已擁有13,667 個會員,因著1986 年車諾比核災之故,開始積極關心能源問題,因為在次年其所共同購買的蔬果居然被驗出輻射量。當時北海道正逢泊核電一、二號機之是否商轉議題,生活俱樂部負責道民投票運動之連署,共有103 萬人支持。後來雖然在道議會上功
敗垂成,卻因此決定送自己人進入議會,共有四席獲選。1996 年狼又來了:泊三號機建設計畫,生活俱樂部一方面又開始反對的十萬人連署,另一方面展開能源消費者運動:省電10%的綠色發電基金運動,再以此基金來成立社會企業市民共同發電廠(風力發電)。假設可以號召一萬戶參加,先期以5%為基準(400 日元/月),則一年有 4800 萬基金,有機會設置大型風機。接著選址於幌延(核廢最終處理廠預定地)附近海邊的濱頓別町,準備興建高60 公尺、990KW的風力發電機,預算2 億日元。
除了原來的省電10%綠能基金外,2000年時又號召每人50萬一口的募款活動,共有200人249口共襄盛舉,成立了「北海道市民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風機於2001年3 月開工,同年9 月15 日開業,取名為「濱風小子」,柱子下方有人民發電股東的簽名,並標誌著:這是集合大家夢想與募款所完成的風車。十年來的設備利用率為 27.6%,年賣電收入為 3200 萬日元。每年分配給股東(出資50 萬日元者)的「綠電利」為36,981 日元。這種「人民發電模式」獲得不少媒體大篇幅報導,更獲得2001年朝日新聞的明日環境獎與環境部長獎。
此種具有國民信託性質(一萬人每人一元力量大於一人一萬元的一萬倍)的NPO 或社會企業型的人民發電廠,繼續在日本各地發生,到2011 年時,已累積有3800 位綠能股東,集資20 億日元,共有12座人民發電廠計17770 千瓦,而且每一座人民風力發電機都有綽號,因此充滿了讓人感動的故事與人民的力量,提升了社區參與及故鄉光榮感。
※ 個案參考文獻:
日本環境部。2000-2011 日本環境白書,東京:環境廳或環境部
長谷川公一。2011 脫原子力社會:綠色電力,東京:岩波新書
王俊秀。2011/12/3-9, 2012/2/23-3/1 公視 Peopo 前進福島與前進岩手調查報導
※ 本文為2012全國NGOs環境會議專題演說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