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多年仍屬外來種,苗栗縣長劉政鴻爭議事件又一樁!
上4月底,苗栗縣政府以維持河川生態及豐富漁業資源為由,在頭屋鄉老田寮溪放流外來種草魚、大頭鰱魚苗共1萬4千尾,引來網友撻伐,學者與保育團體批評,劉政鴻把放流當保育是錯誤示範,帶頭破壞河川生態。
農業處︰淨化水質 環團吹毛求疵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林澄清回應說,草魚、大頭鰱雖然都是外來種,引進台灣已數十年,甚至上百年,早已馴化,從台灣頭到台灣尾,各大水庫、溪流都可見牠們的蹤跡,不能很狹義地吹毛求疵,認為只要是外來種就不能放流,且草魚、大頭鰱有助減少藻類,放流這2種魚苗是為淨化水質。
社運紀錄片工作者林瑞珠指出,這次並非劉政鴻「初犯」,自他上任以來,幾乎年年放流魚苗,2006年放生賀國慶,放入珍珠石斑;去2011年5月在客家大院放生外來種牛蛙。農業處及漁業科人員應有專業知識,卻跟著劉政鴻破壞河川生態,豈不明知故犯?
海洋大學海洋生物研究所教授陳義雄強調,草魚、大頭鰱在台灣養殖多年,仍屬外來種。台灣淡水水域生態脆弱,不該放流;即使同一條溪,不同河段的生態也差異甚大,放錯魚影響其他物種生存權,縣政府放流前有詳細、完整評估嗎?
陳義雄諷刺地說:「如果苗栗縣的保育水準是『有魚就好』,那放吳郭魚就好了,牠的生存能力強,會讓河川99%物種無法存活。」放流是複雜問題,但苗栗縣政府作法粗糙。
海洋大學水產養殖系教授郭金泉也強調,人類放流把自然生態弄得複雜,也因人為介入,加速自然演化。「台灣魚故事」作者莊健隆說,台語俗諺「大甲溪放草魚」是形容徒勞無功。草魚、鰱魚野外放流,也存活不了,縣政府是做表面工夫。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強調,目前漁業署僅針對海洋、潮間帶及潟湖放流管理,未規範河川、溪流,形成漏洞。
林務局保育科長林國彰解釋,該局初步決定中央管轄的河川溪流,不得放流與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