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湖泊生態環境脆弱 不能再「先污染後治理」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中國湖泊生態環境脆弱 不能再「先污染後治理」

2012年06月14日
摘錄自2012年6月14日中國經濟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在5月22日召開的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題會議上,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透露,國家在深入推進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同時,已著手優先保護水質良好和生態脆弱的江河湖泊。

近年來,中國「三河三湖」等重點流域治理的經驗表明,湖泊一旦污染,治理成本巨大,甚至不可逆轉,優先保護水質良好湖泊生態環境具有重要意義。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司長趙華林認為,加強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是貫徹落實「讓江河湖泊休養生息」戰略思想的重要舉措,是維護國家湖泊生態安全穩定的重要保障,也是轉變湖泊流域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任務。

目前規定對面積在50平方公里以上、有飲用水水源地功能或重要生態功能、現狀總體水質或試點目標水質好於三類、流域土壤或沉積物天然背景值較低的湖泊,支援開展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試點工作。

事實上,即便都是水質良好的湖泊,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準和產業結構的差異,不同湖泊面臨的環境問題也不盡相同。對此,專家鼓勵探索「一湖一策」的湖泊生態環境保護模式。保護工作將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用3年左右時間整治環境污染,清理和整治已有的和潛在的污染源,降低污染風險;第二階段,保護整治成果,建立長期保護機制,以自然恢復為主,使湖泊水質進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