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水區環評擬放寬 環團憂污染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集水區環評擬放寬 環團憂污染

2012年07月03日
摘錄自2012年7月3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上午召開「開發行為位於水庫集水區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規定」專家會議延續會議。討論針對水庫、攔河堰、集水區定義及修正相關環評認定標準。擬將水庫分成2類,第1類水庫集水區周遭開發行為需辦理環評,規模較小的第2類水庫大幅放寬。

環保署擬將全台96座大小水庫,蓄水規模較大、定期辦理水質監測的25座水庫公告為第1類水庫,其他歸為第2類。幾個環保團體在會議召開前,到環保署大門前抗議,指稱環保署修正「集水區需環評項目」規範,有放寬集水區環評的疑慮。若經不當修訂後,工廠、爐渣再利用等污染性開發,可不必經環評就設置於自來水保護區。

彰化環保聯盟常務監事吳麗慧舉例,高屏溪水質日益惡化原因之一,與高雄義大世界於高屏溪自來水質水量保護區開發有關。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說,不止高屏溪水質惡化,台灣各地水庫河川污染都日益嚴重。未來部分水庫若因環評鬆綁,恐怕將湧入更多工廠及開發案,加劇環境和水資源破壞。

台灣生態學會顧問張豐年說,環團反對修改部分水源區「設工廠」、「採砂石」及「道路工程」等開發不需環評,「國土總規劃及復育等相關法令至今未出爐,僅環評法可遏阻,環保署沒有理由要順應地方政府的要求。」

環團憂心,一旦修法變相方放寬,集水區的開發污染勢必更嚴重,水土保持將惡化,飲用水資源區遭開發破壞的情況將日益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