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填海造島行不行 公民會議說分明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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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填海造島行不行 公民會議說分明

2012年08月06日
本報2012年8月6日台北訊,鄭鈺琳報導

利用事業廢棄物來填海造島(陸),在地窄人稠的海島台灣是否可行?是創造出更大的國土利用面積?提供經濟發展建設用地?還是會造成海洋生態的汙染?讓我們永久失去濕地、海岸和健康的海洋?如果填海造島(陸)是事業廢棄物處理不得不的選項,其法規條件、配套措施、監督機制該如何建置?大眾的看法又如何?誰,會是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的受益者或受害者?

政策環評首次辦理公民審議會議

與會公民共聚了解廢棄物填海造島優劣得失行政院環保署於8月4日、5日,針對「推動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計畫及相關議題,舉辦公民共識預備會議。本次會議有學歷較高,對本議題較了解或是相關從業的人員,也有從事家管、退休等對此議題較陌生的民眾。參加的公民都經過嚴格抽樣篩選,以期反映台灣公民組成的母體。

過去的政策環評進行方式,是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業界人員與政府部門共同進行範疇界定與政策審議,未曾有一般公民層級的人員進入政策環評的程序中。而這次「推動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計畫,是國內首次在政策環評過程中,納入公民共識會議這種審議民主的參與程序,以期政策制訂的過程更為公開、審慎。

協助辦理本次會議的台大政治系林子倫老師表示,審議式民主的種類相當多樣,本次會議採用最為嚴謹的審議形式。台灣過去也舉辦過有不少公民會議,但與政策環評結合是第一次,因此本次參與的所有人員都在共同創造一個台灣民主環評的新經驗。

填海造島(陸) 事業廢棄物處置的最終方案?

目前台灣事業廢棄物的處置,除再利用和焚化處理外,有害廢棄物更需經過中間處理或安定固化,掩埋為其最終處理方式。

依環保署提出的數據指出,台灣每年尚有380至700萬立方公尺無法回收再利用的不適燃廢棄物及營建剩餘物,需要合適的最終填埋處。然而,目前公營掩埋場剩餘掩埋年限僅剩4年,若加上每年98萬公噸不適燃之營建廢棄物所需的掩埋量,台灣現有的掩埋空間明顯不足。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吳天基處長回應公民問題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吳天基強調,「零廢棄」是環保署處理廢棄物的基本原則,但實際執行上仍有無法回收再利用或是被錯誤歸類的廢棄物,如營建剩餘物、水淬高爐石、脫硫渣、轉爐石等等,無法得到妥善處理。因此提出廢棄資源物填海造陸的處置方案,將廢棄資源物作為現行填海造島(陸)計畫的填料(註),不僅為事業廢棄物尋找最終歸所,也能創造更多的附加價值。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邱濟民技正表示,台灣事業廢棄物的最終處理已經面臨瓶頸,如果可以透過填海造陸的方式來處理,或許不失為廢棄資源物再利用的可行做法,而這樣的做法在日本和新加坡都已有案例可供參照。

長期追蹤台灣廢棄物處置狀況的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研究員吳仁邦提醒,處理廢棄物應修正產業發展政策與廢棄物妥善處理的法規才是重點,而不是再開一扇干擾、汙染海洋環境的大門。台大海洋所范光龍教授則認為,海洋環境多樣多變,破壞之後恢復不易,重大工程建設皆須審慎評估。

看守台灣協會的謝和霖秘書長表示,目前政府對於廢棄物處置的源頭規範過於寬鬆,讓業者有過大空間去選擇最便宜的處理方式,甚至是外部處理,以致違法棄置、違法掩埋的情況所在多有。廢棄物處理應該更著力於源頭減量、總量管制與再利用的方向,而非往填海造陸的最終處置去思考。

公民關注:廢棄物填海造島(陸) 台灣準備好了嗎?

與會公民關切的焦點,主要聚焦於以事業廢棄物填海造島(陸),將會帶來甚麼樣的後續影響?包括政府廢棄物處理與填海造島(陸)的資訊公開程度、台灣現有實施法源是否足夠、國外案例經驗是否適用於台灣,以及填埋廢棄物的種類規範如何、監控方式如何設計落實以避免海洋汙染、後續補救方案之提供等幾大課題。綜合而言,公民們期待,政府資訊如果可以更加透明詳實,在正式會議時有更多專家到場諮詢,將有助於大眾對議題的理解和評估。

本次會議為公民審議會議過程中的預備會議,正式會議將在兩週後8月18日、19日召開。會議相關訊息與現場文字、影音紀錄請見「推動安定廢棄物填海造島計畫-公民共識會議主頁面」。

註:台灣現行填海造陸計畫包括台北商港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計畫、高雄大林蒲南星計畫、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計畫、中龍公司彰濱工業區轉爐石填築計畫等有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