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擴增核電作為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商榷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以擴增核電作為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商榷

1997年11月17日
摘錄自1997年11月17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部分立法委員針對政府因應「全球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於13日舉行公聽會,與會的政府官員代表透露,為了要達到二氧化碳排放減量目標,未來將不排除增加2到9部核電機組。行政部門的這一構想,當即引起與會環保學者專家及朝野立委的極大關懷,會中作成決議,堅決反對以發展核電作為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管制方案。

要達到二氧化碳的減量管制,行政部門可以考慮的作法,其實應該包括認真檢討現行發展高耗能、高污染工業的偏差政策,調整我們的經濟發展策略,停止諸如石化、鋼鐵、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工業的發展,全力轉型加速發展較不具污染的高科技工業或其他服務性產業,以落實台灣成為科技島與亞太營運中心。

中長期的對策上,則加強不具污染副作用的能源如風力發電及太陽能發電等之研發推廣,其長遠效益當在擴增核能發電之上,也才是政策規劃時的行穩致遠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