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經營 古蹟帶來文化財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活力經營 古蹟帶來文化財

2012年09月13日
摘錄自2012年9月13日自由時報台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早年收取門票、開放參觀,是主要收入來源,但近年來在「古蹟活用」思維下,市府引進民間活力經營,不但增加使用率,也帶動城市發展。「林百貨」委外案,引起眾多重量級廠商注意,顯示古蹟不但是市府重要遺產,也搖身變成可以創造產值的金雞母。

根據文資處統計,台南市共有251項有形無形文化資產,數量豐富,往年靠著門票收入,就能為市府帶入大筆進帳,以101年來說,從年初迄今,門票收入已達6000萬元。但除了依賴古蹟門票收入外,如能藉由古蹟景點帶動整體發展,創造可長可久的經濟價值,更不負文化首都的美譽。

在重視古蹟本體修復之餘,公部門也應體認,帶動業者興趣的,絕對不會只是一棟老建築,更重要的是醞釀建築物文化背景,沒有文化支撐,勢必無法長久,如何善加利用,並且持續發覺深藏在老城的文化元素,才是創造「文化財」源源不絕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