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生奉獻給公益。陳椒華:「對我來說,幫人就是一種快樂,
更何況自己有能力去幫,為何不幫呢?」
我們希望藉由這運動的成功,讓所有弱勢者看到,雖然你人少、雖然你很弱勢,但只要你堅持、有專業協助,你一定可以成功,為正義找到出路。
2011年5月13日東山區嶺南里才剛出現微微光亮,村子入口處活動中心就好熱鬧,大廳神明在上,嶺南村民共同的信仰佛祖媽端坐中央,仙公祖、呂洞賓、清水祖師在旁,獻上代表山珍海味的薑、糖、綠豆、鹽。活動中心入口處貼著一張台南市政府的公告:「撤銷永揚垃圾場環評」。
村民魚貫點香參拜,盧文杞雙手舉香,跪拜、再雙手撐地站起、再跪拜、再雙手撐地站起,雙眼注視神明,低聲說著:「今日要來給您答謝」。
村民多不記得過去曾有過這麼熱鬧的景象,2006年時抗爭沒進展,村民周日在活動中心聚會時,相約一起站在庭院給佛祖媽、仙公祖、過路神佛許願:「垃圾場如能抗爭成功,要拜一隻豬向眾神答謝。」現在心願成真,一個月前村民去跟佛祖媽說要還願,佛祖媽給了時辰,今天就有了這個活動。
陳李燕把準備的菜淆仔細放入籃中:「今天歡喜,請佛祖來,我煮菜飯,敬佛祖跟清水祖師跟仙祖跟村裏的眾神。」用扁擔挑起貢品走向廣場,廣場上40多張圓桌,滿滿擺著村民的貢品。鞭炮聲響起,嶺南里百年盛會就要登場。
陳李燕顯得特別高興:「我都有這個希望啦,眾人給我們協助,我都有那個希望會撤銷,都沒有認輸的。去抗議沒有一次沒跟到,別人不敢跪、不敢哭都我在跪我在哭,希望我們成功啦,我人生沒什麼,能救眾人平安我就滿足了。」
陳椒華:感恩與回饋
晚上五點嶺南村民開席聚會,也請到過去曾幫助過村民的人士到場,成大法律系教授王豫正、台南社大黃煥璋以及吳安邦等人都來了。
陳椒華跟先生到場,當陳顯茂的太太洪龍鳳向村民說:「請我們的大恩人陳椒華老師上台」時,台下響起如雷的掌聲。
「各位鄉親大家好,嶺南村民可說是全國的模範,10年來大家很打拼保護我們的水資源,今天神明都有看到我們的努力。這些年來是不是我們大家都很打拼,有打拼沒…」,「有噢、有噢….。」
陳椒華接著說:「我們不只努力這樣而已,以後還要再繼續努力,保護我們的土地。這次成功不只是我個人,還包括很多義工、老師、其他團體都有來幫忙,我想嶺南村民在心裏也要感謝他們,謝謝大家….」。
宴席結束,天色已晚,村民與遠方來客互道珍重,月光照著安靜空礦的村落,那曾經走過的10年征戰,已成為村民共同的美好記憶。
一時的成功不是成功
而陳椒華也認為,心存感恩與回饋是非常重要的。見別人有難,即時伸出援手,當自己有難時,別人才會來幫助自己。見到不義的事,當大家都站出來,千夫所指,你就不會只是一個人。她說:「唯有團結,人民才會更有力量。」
「永揚案在許許多多人的願力下才得以成功,未來村民也應以回饋的心去回報大家的善意。提醒嶺南村民,一時的成功不是成功,唯有持續努力、保持警覺,繼續協助監測當地地下水建立資料證據,才可能繼續保護家鄉不受汙染。
更何況這個荒漠之地,畢竟有許多人覬覦,未來當情勢改變,這裏還是可能變成掩埋場。到時要再談抗爭又談何容易。唯有自己,才能保護自己。」
水源保護有待努力
對陳椒華來說,永揚案撤銷是多年追求事實與真相所呈現的結果,也印證她萬事做足就有機會的信念。不過雖永揚案撤銷了,但這只是一個暫時性的勝利,她不認為這樣水源區就從此安全,「其實我深深覺得174號以北,如果不做一些具體調查報告,證明這邊地下水往南,這邊還是可能被開發。」
「永揚案結束,我自己沒有當做結束,我們還在繼續做地下水調查,做較完整紀錄。未來我們還要請專家做學術報告,才能真正把鄰近水源區都保留起來,讓更多人了解水源保育的重要。」
另外,陳椒華也認為,個案的成功應促成制度性的改變。例如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就應該撤底檢討,推動修法。包括:
1.環評的兩階段制,第一階段環評不必辦公開說明會,當地居民在不知情下通過環評而引發事後抗爭。未來第一階段環評就應資訊透明、充分溝通。
2.環評書製作應檢討,不要再由開發單位委託顧問公司,兩方存在利益關係,環評書不要說造假,避重就輕或假設、參數的調整是很難避免的。
3.環保署、水利署對於「自來水保護區」、「飲用水保護區」的畫分方式應檢討。而目前環保署土壤標準,自來水保護區不應較飲用水保護區寬鬆。水利署對於自來水保護區的保護也應該嚴守,不應任意解編。
4.發現問題後的行政救濟要檢討,行政處分後,當發現當時的處分可能有錯,行政機關應勇於面對檢討,才能贏得人民信任。
為正義找出路
永揚10年征戰,為社會留下什麼啟示?或許可用許立民這段話來做個總結:
「我們希望借由這運動的成功,讓所有弱勢者看到,雖然你人少、雖然你很弱勢,但只要你堅持、有專業協助,你一定可以成功,為正義找到出路。」
【感想】陳椒華2012.9.25
對我來說,幫人就是一種快樂,更何況自己有能力去幫,為何不幫呢?即使自己身體已疲累至極仍義無反顧。
永揚案對我最大的衝擊就是看到水源區被覬覦,而環評草率有條件通過就是破壞的第一步。《永揚案》同時,我又注意到《義大世界案》。
甚至後來環保署提出《飲用水保護區可以解編案》,以及嘉南農田水利會提出《烏山嶺隧道新建案》,其原先規劃案乃是所開挖隧道廢土要直接放在保護區內,經我們發現及帶領抗議後,環評書已修改。
現今各地林林總總之開發,也提醒著各地自來水保護區面臨岌岌可危境地。
永揚案的主要反對力量在自救會與台南環盟,我參與後,一再提醒自救會,環團來幫,往後你們也要來幫忙守護水源區與協助他人,然而,現實的總總困難仍顯現永揚案撤銷後,自救會的參與力量也逐漸式微,所以,環團力量的成長仍有限。
當然,自己雖遺憾自救會力量成長有限,但實際上烏山頭水庫保衛戰仍未終結,人力不足下,環團仍需打起精神持續關心當地調查工作,也需盯緊是否有開發的環評會議進行,盡力不讓不當開發得逞。
永揚案讓我學習到環團專業力量的培養與如何著力,也讓我學到怎樣不驚不懼,而因抗爭過程變化多樣,時時害怕垃圾要進場,而判斷也可能有誤,故總需每一份力量都做足才有機會要求撤案,才得以保衛烏山頭水庫水源區。
我出生於原台北縣瑞芳鎮,20年前才搬來台南,而烏山頭水庫興建工程師八田與一先生早年也曾在瑞芳高工待過數年,我想,一定是與八田與一有緣,才有機會來參與這場烏山頭水庫保衛戰。
2012年9月初我又來到永揚場址,發現永揚場址水池現形了。因今年雨水多,又因2011年10月永揚董事林弘文答應開挖場址,所以現在永揚場址在沒有不透水布的阻隔下,因雨水多及地下水豐沛,永揚水池又現形了,而永揚場址內這水池水位就是當地當時的地下水位,也是永揚場址地下水位高的證明。
這水位在枯水期就會下降,水池會消失;但到了豐水期,地下水又上升,水池又出現。這裏也是當年村民沒自來水時,大家到這裏來挑水的一個水池,這是告訴大家,這裏絕對不能當掩埋場呀!
※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環境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