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永續未來 環團:做好環保才能產業升級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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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永續未來 環團:做好環保才能產業升級

2012年12月07日
「環境報導」2012年12月7日台北訊,朱淑娟報導

經濟部將於12月10、11兩日舉行全國產業發展會議,其中在「建構優質投資環境」議題中要談「產業用地、產業用水、環評」等三項環境相關議題,但卻未邀請環保專業人士與談,可以想見當天應不會有經濟與環保的平衡討論。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召委劉建國、立委田秋堇昨(6日)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邀多位關心環境議題的學者專家表達意見,以便民眾對照兩邊意見,取得較平衡的資訊。

產業升級、環境永續公聽會。陳秉亨攝。

環保誤國?環保救國

經濟做不好,經濟部急著怪環保太嚴,然而環保與經濟衝突根本是假議題,應該談的是為了永續的未來,兩者該如何取得平衡。中正大學經濟系特聘教授陳文雄說,環境保護跟經濟成長並沒有衝突,早期經濟發展未關注環保,造成環境品質下降。

陳文雄指出,台灣已是一個成長發展的國家,人民所得提高就會追求更高的環境品質,包括空氣、水、土壤、食物的健康。隨著技術改進, 綠色產業應是很賺錢的產業。而先進國家沒有聽說為了經濟發展而放寬環保規範的,美國2007年經濟危機時仍然繼續推動能源效率提高,歐盟也沒因歐債危機犧牲環保。

以社會成本來看,環保把關反而可能創造更多利益,陳文雄舉例,國光石化沒蓋,中興大學經濟系教授陳吉仲估算減少3155億社會成本支出。另一個對照案例是台電蓋「南投彰林345KV超高壓輸電線路」,沿線居民經濟損失高達184億。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陳椒華表示,2006年國家永續發展會議結論,產業升級應朝低耗能、耗水、高附加價值產業發展,重要指標是能源使用與經濟成長應脫勾,但並沒有做到。永續會結論也要求應加強社會責任,但六輕在工安事故後還說對環境沒不良影響。「台灣還有多少本錢繼續發展高污染、低效益的產業?」

台灣區石化公會總幹事謝俊雄反駁,「 我確信環保誤國」,學者說國光石化不蓋替社會省1355億,但為何不提投資人花了5年、浪費5億?如果國光石化生產,每年有GDP 1%成長 。

做好環保  影響經濟或提高競爭力?

環球科技大學助理教授張子見表示,國外研究環境政策對經濟影響並不顯著,多數經濟學者做政策衝擊評估時都只做靜態模型,看政策實施那年會有什麼衝擊,但產業會做動態調整,實際一定比預測小很多。

業者常說廠蓋不成是經濟損失,但張子見認為那是「機會成本」,高雄林園事件時漁民要求賠償,政府回說魚又不是你的還沒捕上來,那有什麼損失? 工廠也是一樣,廠都還沒蓋有什麼損失?資源自然會轉移到別的產業,何來影響經濟之說。

彰化基督教醫院婦產科醫師葉光芃認為,給業者訂高一點的標準,他一定能做到。「大家不要誤解台塑,科技會解決污染問題且創造利益。」他舉例,加州汽車環保標準最嚴,但汽車工業反而領先全球。彰化醫界聯盟顧問楊澤民也說,如果產發會認為只要降低環保標準就可以讓經濟突飛猛進 ,「那是過去老人的想法」。

其實本土也不乏這類例子,過去環保署一提高機車排放標準時,業者都反抗,但政府的規定迫使業者想辦法,如今台灣的機車變成全球最有競爭力的產業。

健康風險評估標準要調降?

有傳言這次產業會議要降低健康風險標準,台大醫院醫師許立民表示,人民不會允許政府這麼做的,因為法律早有規範,2003年衛生署有一個健康風險評估準則,環保署也有一定規範,開發一定要符合這個準則。

例如林園工業區內的中油三輕要擴廠,但汕尾、東林民眾致癌風險10-4,超標100倍,溪州市區及中芸超標10倍,怎麼辦?兩個選擇,一是找關係放寬健康風險,對當地居民不公平、對政府是傷害、長期對廠商也不好。

第二是要求林園工業區內廠商淘汰沒有效能的產業、或是減少產量來符合環保規定,許立民說這才是對的路。

許立民也認為衛生署應有更積極作為,不只做流行病學監測,應訂定健康風險總量。例如一個人會得口腔癌有各種不同成因,醫生會建議如你抽煙,請你不要熬夜等等。如果個別廠商的風險評估是10-5,廠商一個個來,居民究竟承受多少個10-5?要有一個總量才能進一步做風險管理跟溝通。

台中生態學會秘書長蔡智豪表示,發展應在顧及人民健康的前提下。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則強調,沒有要求降低健康風險標準,環評部分也沒說要拿回審查權,只是要求環評應提高效率。

環評給目的事業機關審、且取消准駁權是排除投資障礙?

環評是目前除了抗爭外唯一可以保護環境的機制,但卻被視為阻礙開發的絆腳石,環保署承受了所有來自各方的壓力,不免心灰意冷。環保團體擔心,在環保署急著想丟掉這個燙手差事,正好合了經濟部門的意廢掉環評准駁權,同時把環評審查權轉移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陳椒華透露,經發會預擬結論,將環評審查權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且拿掉准駁權。她認為環評有很多問題,要檢討的是這些問題。例如環評差異分析的問題就很大,六輕用水超過原環評結論,後來以環評差異分析把用水量調高。六輕環評時也承諾要用天然氣,環評一過又提環差回到用煤,也又通過了。

陳文雄另舉例,很多開發案逃避環評,依規定輸電線路工程,345KV或161KV輸電線路舖設長度達50公里以上者,應實施環評。但台電在90到98年之間蓋了4587公里的高壓電線,多少有做環評?「南投-彰林345KV超高壓輸電線路」就沒做。

制度設計讓目的機關不負環保責任  對還是不對?

昨天環保署綜計處處長葉俊宏提出一些看法也很值得討論。他說,現行環評制度讓環保署不能去談經濟發展的事,一談就會被罵。經濟部則不用談環保的事,對經濟有幫助就好了,「大家想變成這樣是對還是不對?」

例如國光石化環評沒過,經濟部只說會對經濟發展如何不利。環保應該是各部會都應該要談的事,在發展初期就要討論,把戰場都移到環保署不是一個很正常做法。

他表示,環保署的用意是,讓真正需要環評的不要漏掉,但對環境影響較小的就不要做,但標準訂定很難。例如2009年修了應實施環評認定標準,海拔1500公尺以上開發案應做環評,但事後有業者來要求檢討;例如水庫集水區要做環評,但集水區很廣,環評對他們影響很大。

葉俊宏表示,產業會議關於環評制度的檢討並未定案, 法律不是行政機關說改就能改,而是行政機關提出草案,回到立法院審議過後才能改,最終要回歸民意。

上位政策應先行

張子見強調,政府不訂定國土計畫法、溼地法、海岸法、水污法、空污法等上位政策或總量,讓大家在環評會吵,例如中科四期就判決違反國土規畫原則,因為政府一開始就選錯位置。又如台塑在扭曲總量管制精神,說不應把五項加進空污總量,但總量並不會區分排放源是什麼,當然是所有排放的都要算。

他強調,環評不是萬靈丹,要先把上位政策明確化,政府總量管制不做,叫環評法去做,這是扭曲法令。彰化環盟總幹事施月英也說,環保團體第一次環評就說中科四期、國光石化選錯地方,但在環評會計較這麼久,政府才承認的確地點不宜。

對此葉俊宏也有同樣看法。他表示,現在環保的事只有環保署在把關是制度使然。如果能先有上位國土規畫,例如畫出哪些地區禁止開發,就不要浪費這麼多時間去審查。例如國光石化這個地方不適合,但主管機關不把關。又如苗栗殯葬園區開發引發石虎保育爭議,但農委會做了三年研究知道這裏有石虎,為何不採取措施?環評要負擔所有責任、又包括事後監督,這是不可承受之重。

環評書委託製作的問題

產業升級、環境永續公聽會。陳秉亨攝。張子見表示,許多人說環評審查慢,一再要求補件,是因為開發單位請了很爛的顧問公司做出很爛的報告,該說的不說,才會發生這種情形。

許立民建議,顧問公司拿開發商的錢做環評書,環評如不過可能拿不到錢,做出的環評書會有公正性嗎?應改為由開發單位拿出錢,由環保署公開招標製作,顧問公司才能做出符合科學精神的報告。

葉俊宏表示,這可以討論,但他提出另一個難題,如果環評報告由環保署發包,環保署會採最低標,審查時由誰幫開發單位報告? 那未來開發單位更沒有責任了, 只要交錢就好,環評沒過就來罵環保署,利弊得失要再考量。

會後幾點決議如下:

  1. 不宜冒然放寬農地釋出與變更。
  2. 不應調撥農業用水。
  3. 政府應訂定國土上位計畫,包括國土計畫法、温室氣體減量法、溼地法、海岸法、用水、污染等總量管制,不應到環評會造成人民與開發的衝突。
  4. 環評制度修正,包括准駁權是否取消、審查權是否從環保署轉移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例如國科會、經濟部..),應聽取各界意見再做修正。
  5. 反對片面降低總致癌風險,環保署與衛生署應訂定健康風險危害總量標準,再進行區域風險管理,保障人民健康。

※ 轉載自作者部落格「環境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