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理環境類似,台灣核災機率估計方式應該參考日本
(承上文)福島核災之主因是大地震之後再加上大海嘯。在這事件中我們得知:(1) GE設計的沸水式反應爐,運轉中若全廠停電會發生氣爆,圍阻體整個被炸開,結果是與俄國製造的反應爐一樣,無圍阻體遮蔽大量輻射外洩。(2)運轉中的反應爐會爐心熔毀甚至熔穿,且受害狀況不易發覺。(3) 停機檢修中的反應爐因使用過燃料池設計錯誤,會因為冷卻水無法正常循環而過熱蒸發掉,燃料棒暴露於空氣中不只會大量輻射外洩且有燃料棒爆炸危機。也就是說停機檢修中的反應爐不見得比運轉中的安全,甚至威脅的距離更達200公里以上。因此,美國航空母艦要撤到320公里外海,而240公里外的東京,美國也要進行撤僑,以保障美僑的安全。
就如同得到癌症病人的死亡率與全民的平均死亡率是不一樣的,以台灣為例,得肺癌或肝癌的病人的死亡率更是全民平均死亡率的16倍。那麼,全世界平均核電廠出事率與地震帶上的核電廠的出事率顯然是不同的。而台灣與日本同樣處在西太平洋地震帶上,地質條件類似,而且日本有自己的核電工業,日本核電工程師的素質,也比台電的核電工程師素質高,故以日本核電廠的出事率,包括爐心熔毀的機率,來做為台灣核電廠的出事率是一個保守的估計值。
相信是不應該會有人反對的合理但稍被低估的估計值。更何況海嘯潛勢區包括核一、二、三廠(如圖一),150年發生週期,曾發生在1867年,推估約8.5級的琉球海溝錯動所引發的大地震、大海嘯可能在最近幾年內會再發生。
日本核電廠出事機率估計方式
迄今日本出過三次大事件,(1)1995年3月12日的文殊快速滋生反應爐,因液態鈉外洩引發火災,核反應爐使文殊核反應爐廢爐至今(中間曾修復,但短時期運轉後又因另外意外事件停機)。
(2)2007年7月16日,日本新瀉縣發生6.8 級地震而使世界最大的柏崎刈羽核電廠七個機組全部停機,其中有兩個機組是與台灣核四同款的APWR,直到2011年3月只有3個機組恢復運轉。311福島核災後1年內整個柏崎刈羽電廠七個機組全部停機至今。
(3)2011年3月11日,日本宮城縣外海發生芮氏8.9 級大地震後之福島核災,福島一廠六座機組中,運轉中之核一ヽ二ヽ三全部氫氣爆且爐心熔毀。停機檢修中的四號機組燃料棒冷卻池失掉冷卻水造成大量輻射外洩,致使整個福島第一核電廠搶修工作困難重重,且差一點就發生「東日本全毀」(菅直人首相用語)的核燃料棒爆炸案。
另外災區中的女川核電廠及福島第二廠亦嚴重受損,「救災指揮所」(如圖二)本身變成受災待救者。我們若簡化來看,全日本在311福島核災之前有54座核電機組。三座熔爐,一座燃料池輻射外洩,故其機率各為3/54及1/54,即約6%及2%,而日本平均核電廠的使用年齡約25年,故以爐年為單位來計算,則為25/10000及8/10000,也就是說熔爐的機率比世界平均高5倍,而燃料池輻射外洩的機率,也比原估之熔爐機率5/10000 高1.6倍,故若以180爐年計算,則台灣發生爐心熔毀的機率為 (1–(1–8/10000) 180)=36.27%,發生福島式燃料棒循環水故障而大量輻射外洩的機率為 (1–(1–8/10000) 180)=13.42%。若以核電廠運轉40年(260爐年)來算,則分別為47.83%及18.78%。若從2013年算起,則尚有112爐年,為24.44%及8.5%。核三非GE所建是壓水式,核四廠燃料池的設計已經改進,無GE原先BWR機組的狀況,則核四的80爐年及核三的80爐年扣除後剩下100爐年,則台灣發生福島式燃料池輻射外洩的機率為(1–(1– 8/10000) 100)≒0.06,即6%(詳見表三)。
[表三]核電廠發生爐心熔毀之累積機率 (福島核災發生後,於2013年估計)
爐年 |
每一年發生爐心熔毀之累積機率 |
|||
1993年目標 |
國際專家1993年評估 |
高成炎1993年評估 |
福島核災資料 |
|
0.5/10000 |
1.5/10000 |
5.0/10000 |
25/10000 |
|
1 |
0.000050 |
0.000150 |
0.000500 |
0.002500 |
50 |
0.002497 |
0.007473 |
0.024696 |
0.117641 |
100 |
0.004988 |
0.014880 |
0.048782 |
0.221443 |
140 |
0.006976 |
0.020783 |
0.067623 |
0.295621 |
180* |
0.008960 |
0.026641 |
0.086089 |
0.362731 |
公式:累積出事率=1–(1–年出事率)累積年數
總結而言,以福島核災的經驗來評估,台灣從今天算起發生爐心熔毀的機率是24.4%,而發生福島式燃料池循環水故障而大量輻射外洩,可能會「北台灣全毀」要疏散100公里以上的機率為6%以上。
搶救罹患核癌的母親,台灣
世界衛生組織(WHO)針對福島核災的報告指出,災後核電廠半徑20公里內的新生嬰兒,由於放射碘最易集中影響甲狀腺,因此罹患甲狀腺癌的機率較其他地區高出70%,由此可知,一旦發生核災事故,人體細胞與生理系統所受到的損害是相當嚴重的,造成癌症的發生機率遠大於一般人的發生率。
目前國人的平均死亡率約為0.66%(2012年),而根據衛生署統計國人近2,300萬人口中,癌症發生人數為87,189人(2009年),癌症發生率約為0.379%,以當年國人平均壽命約77歲計算,則每人一生中罹患癌症的機率高達29%,也就是每三人有一人會罹患癌症。
然而,以福島核災的經驗評估,台灣發生爐心熔毀的機率是36%,即使從今天算起,爐心熔毀的機率也還有24.4%。發生燃料池循環水故障,引發大量輻射外洩,造成核災導致「北台灣全毀」的機率為6%以上。若以運轉的核電廠比擬為已經罹患癌症的病人,那麼爐心熔毀的核災機率便代表著轉成惡性癌症的機率,既然爐心熔毀機率高達近1/4(即一般國人所稱每四個人有一人會轉成惡性癌症),「北台灣全毀」的機率代表無可救藥的死亡機率,所以應該要做的是盡力避免核四運轉、盡快切除長期患有核癌的核一二三廠。目前,核四續建與否的議題吵的沸沸揚揚,所以要用預防勝於治療的觀點,而非發病後之後續治療。繼續興建及使用核能電廠,等同於促使北台灣每人都罹患癌症。台灣現在停止興建核四,核一二三盡早除役,才是避免「北台灣全毀」甚至「全台灣全毀」的唯一方法。(2/2,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