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據環保部網站消息,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水利部編制了《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根據《方案》,華北平原局部地區地下水存在重金屬超標現象,局部地區地下水有機物污染較嚴重。根據地下水系統特徵,將華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補給區劃分為30個地下水補水、徑流和排水相對獨立的污染防治單元。
《方案》指出,初步調查表明,華北平原局部地區地下水存在重金屬超標現象,主要污染指標為汞、鉻、鎘、鉛等,主要分佈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莊、唐山以及山東省德州等城市周邊及工礦企業周圍;局部地區地下水有機物污染較嚴重,主要污染指標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主要分佈在北京市南部郊區,河北省石家莊、邢臺、邯鄲城市周邊,山東省濟南地區—德州東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區。
參考資料
http://env.people.com.cn/n/2013/0426/c1010-2129667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