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16日
摘錄自1997年12月16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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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京都議定書結論,行政院長蕭萬長15日指示各部會,重新檢討國內產業結構及能源政策。行政院並決定在1998年上半年舉行「全國能源會議」,徹底討論我國能源政策。
蕭萬長強調,此公約結論涉及我國產業結構、能源政策,和國人生活品質息息相關。蕭萬長裁示農委會加強植樹造林及森林管理,經濟部檢討產業結構與能源政策,環保署注意各國所採取的因應措施,交通部進一步研究是否推動電動汽車以減少廢氣排放。
經濟部長王志剛15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時指出,能源排放的溫室氣體,約佔國內總排放量的78%,高居首位。其次是廢棄物品,8.7%;工業製程,佔6.4%;農業 5.9%。經濟部長王志剛透露,為符合京都議定書所達成的溫室氣體減量排放協議,日韓已決定在未來增建20座核能電廠。這是否意味在1998年召開的能源會議中,將提昇核能發電所佔的比重,經濟部則拒絕做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