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03日
摘錄自2013年10月2日NOWnews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市長賴清德2日率都發局長吳欣修等召開「市府與鐵路地下化拆遷戶溝通互動座談會辦理情形」記者會,特別針對住戶誤解,提出5點澄清,並強調市府是在傾聽各方專家學者,包括自救會版本之後,基於安全性、公益性和對住戶有利的3方面,才選擇行政院版。
- 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自民國98年9月8日行政院核定的路線自始就是「在既有鐵路的東側施作永久軌」,採取「明挖覆蓋工法」方案,並非賴市長上任後所改變的路線與方案。
- 原鐵軌及拆遷後所徵收民間土地,完工後之路面為20-40米林蔭大道,無分毫用於開發圖利,如同台南市林森路,並非外界謠傳,徵收土地作為蓋旅館、飯店之用途,既為道路,就不會有財團介入,刻意抹黑賴市長個人牟利百億之說,是荒謬的污衊。
- 住戶之徵收補償,依目前土地徵收條例所採用的為市價徵收,市府也向鐵工局爭取協議價購,為住戶爭取比市價更優厚的空間,絕對沒有如外界認為是以一坪6萬元來徵收住戶土地的誤解。
- 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在本質上與苗栗大埔案不同,就公益性而言,台南市政府配合都市計劃變更,採一般徵收,土地做為道路使用。此外,市府首開全國先例,提出拆遷戶專案照顧住宅方案,並向內政部爭取未來拆遷改建的容積率與建蔽率,完全與苗栗大埔案不同。
- 市府完全沒有任何目地或是刻意不採取自救會版本,自救會提出「徵用土地興建臨時軌」,得工程結束還地之說,自救會方案於完工後,鐵路地下化上方騰空廊帶寬度16.3公尺,居民取回的土地利用受限於現行建築法規,且沿線遍布通風口、逃生梯、抽水機房等必要設施,縱使可以重建,其範圍非原來面積,居住品質也無法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