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稻、落粒稻 103年公糧拒收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再生稻、落粒稻 103年公糧拒收

2013年11月18日
摘錄自2013年11月15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國內約有一萬兩千多公頃種植「再生稻」、以及兩千多公頃種植「落粒稻」,農委會為了提升公糧品質和食品安全,103年不再收這兩種稻穀,也避免營養午餐、軍糧吃到品質較差的公糧米。

另外,考量北部地區第二期稻作易受東北季風影響,以及中部沿海地區再生稻與落粒栽培田區,產量不穩且品質不佳,不利提昇國產稻米品質,且農民實質收益有限;將逐步輔導該地區農友採行稻作單期化栽培,種植一期稻作、另一期作種植綠肥涵養地力,或輔導轉作。

農糧署解釋,農民一期稻作收割後,未重新耕鋤、整地,讓留下的稻樁重新長出植株,節省種植成本,稱為「再生稻」。一期稻作收割後,稻穀掉落土地中再次發芽長出,則是「落粒栽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