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經區 恐衝擊農產加工6000億產值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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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經區 恐衝擊農產加工6000億產值

2013年11月22日
本報2013年11月22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若將國外農產品原料引進台灣加工後,是否仍為令國人驕傲的「MIT」品質保證?而我國農業又會因此面臨什麼衝擊?將要「歸零」重啟討論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恐怕對目前的農產品加工業6,000億元的產值有相當大的衝擊。

還記得去年讓人一頭霧水的「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廣告嗎?當時由於內容太過籠統,而遭到民眾批說太瞎、詐騙,甚至因此遭影音網站下架封鎖帳號。「此方案真的很複雜」、「無法用簡單的幾句話說明清楚」,雖然聲稱要「拼經濟」,但當時沒有說明的,目前仍舊沒有與國人進行溝通。當中最主要的重大政策之一「自由經濟示範區」,在政府部會之間也因為租稅優惠政策而爭論不斷,讓行政院長江宜樺決定「歸零」,近期將會重新討論。

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陳吉仲對此提出警語,指出目前所見的方案,恐怕嚴重衝擊國內農業。而若區內是藉由租稅減免來招商,由國外廠商聘用國外勞工、採用國外原料生產,就算帳面上產值有所增加,但對國人卻無助益,甚至衝擊國內產業,讓台灣越來越窮。

追求貿易自由化,也為了加速與各國簽署FTA與加入TPP等貿易協定。當局喊出「五港一空」,第一階段可能包括桃園航空城、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基隆港、蘇澳港等,「自由經濟示範區」這個經濟自由化的先行先試區域,將大幅鬆綁物流、人流、金流、資訊流及知識流的各種限制。目前政府選定的發展重點有四,分別為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業加值、產業合作,因而提出了促進人員、商品與資金自由流動、開放市場接軌國際、打造友善租稅環境、提供便捷土地取得、建置優質營運環境等策略。

在目前政策的構想下,其中農業加值的計畫目標是將建構以目標市場為導向的產業價值鏈,並以契作國產原料、關鍵產製技術為主,運用國外進口原料,推動產業整合性加值發展、亦要發展外銷導向高附加價值的農業加值產業。政府聲稱,運用國人現有的優質農產加工技術、安全健康生產履歷與強大農業研發等優勢,將得到跨域整合,創新產業價值鏈,創造生產者、加工者、外銷者三贏,而臺灣農業也將因此國際品牌化。

但陳吉仲從目前的自經區條例中找出衝擊農業的隱憂。陳吉仲指出,目前我國農業年總產值約有4,700億元,將投入加工用之農產品則佔總產值的37%左右(約1,739億元) ,這些加工後的農產品包括食用油脂、罐頭食品、冷凍食品、調味品、乳製品及其他食品,將會帶來年產值約6,000億元。

但若自經區成立,原本受到管制來台的830項中國農產品原料,將因此可以進入自經區、而同時未受管制(已進入台灣)的中國農產品,也將因零關稅而增加進入台灣之數量。陳吉仲提出以目前中國管制農產品出口價格與台灣產地價格相比,乾(紅)豆為每公斤28元比48元、蕃茄14比35、茶葉90比452,兩者價格相差數倍,若廉價的原料可從中國等其他國家進口,那麼原來可做為原料的台灣農產品將無人採購,產量、產值和農民就業皆會受影響。

除此之外,當作物經過加工後,不管是受管制或非管制中國農產品,進入自經區及加工實質轉型後也將分類為管制產品與非管制產品。其中管制產品雖然須要全部外銷,但將可以掛上「MIT」台灣製造,恐怕將取代既有已出口的台灣食品加工品。而成為非管制產品的,則內外銷都可,但依然有內銷數量是當年內外銷數量10%的限制,同樣會影響到利用國內農產品加工之產品銷售。

陳吉仲舉出四種影響。第一種影響為,進口中國管制農產品並生產成管制產品(如進口花生,生產花生油) ,因免稅額減免(免進口關稅、營利事業稅及出口稅)且是掛MIT,會取代用台灣農產品為原料之出口食品。第二種影響是,進口中國非管制農產品並生產成管制產品(如進口櫻桃,生產果酒) ,因免稅額減免(免進口關稅、營利事業稅及出口稅)且是掛MIT ,亦會取代用台灣農產品為原料之出口食品。這兩項將衝擊台灣出口食品出口值724億元。

而第三種影響,進口中國管制農產品並生產成非管制產品(如進口鳳梨,生產鳳梨罐頭) ,因免稅額減免(免進口關稅、營利事業稅及出口稅)且是掛MIT,會取代用台灣農產品為原料之出口食品。第四種影響進口中國非管制農產品並生產成非管制產品(如進口可可豆,生產可可粉、冰淇淋、巧克力),因免稅額減免(免進口關稅、營利事業稅及出口稅)且是掛MIT,會取代用台灣農產品為原料之出口食品。兩者合計又會衝擊台灣出口食品出口值69億元。

陳吉仲補充,中國尚有830項農產品受到管制,其他國家的幾乎更沒有管制,雖然目前討論時,常因為我國與中國來往密切而特別重視,但其實自經區是主動向全世界開放。若上述四種食品出口若因原料全面改採使用國外進口,台灣農業部門一年產值將會減少1,739億元,而國內農民的生計,當然也將因此受到重挫。

而除了國內農業可能受到全面衝擊外,國人的食品安全也會更陷入險境。以中國農產品為例,其農藥等規範目前較我國寬鬆。但目前所見的計畫中,並未見到相關考慮。例如,從國外進來之原物料經自經區生產後,以MIT內外銷,請問是否該標示原物料來源國?若是國外之農產品原料,如何做產銷履歷?如何明確做到管制農產品所生產的管制食品全部外銷?若加工後,不受管制的產品內銷,如利用中國花生所提煉的花生油可內銷國內,那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如何照顧等問題。

陳吉仲強調,台灣農業有其特性及受限之處 ,並無法像工商業產品擴大規模外銷,因此提高農業在生產、生態及環境和文化的貢獻才能顯示其產值,陳吉仲提出建議,認為若真要追求農業加值,那麼自經區所使用的農業原料應規範某一比例是來自於國內農產品、應標示原料來源國、自經區所生產產品應全部外銷。他更點名農委會,應該要主動研擬對策管控中國進口原料、避免自經區產品直接流通到國內市場並推出台灣農產品與加工業結合的產業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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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