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能委員會去年年底,普查了國內設有放射物質「近接治療」的眼科、婦產科醫院診所,結果發現,47所醫院診所,只有8所合格,射源報廢約有16所,末符合輻射安全規定約有23所。47所中有11所因發生放射物質滲漏輻射污染,必須做「去污」處置。
發生污染的醫院包括了兩家大型醫院,其他大都是私人眼科開業診所,又一家私人婦產科診所。
「滲漏輻射」的意思是,這些醫院診所使用的放射性物質鐳226或鍶90由於外圍包封金屬有細微破損,滲漏出來造成輻射污染。
這些眼科及婦產科是以鍶90或鐳226來替病人做一種「近接治療」,也就是接觸病人身體的放射性治療。發生滲漏輻射污染的11所醫院,部分宣稱老舊的出毛病機器「早已不用」,可是他們到底是在發現污染後才停用,還是真的「早已不用」,參加稽查的人員表示必須深究。
「輻射」對人體的傷害是極難預估的。「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在1977年發佈約26號公報上曾指出;.「即使很小的劑量也會引起某些小的風險,輻射並無任何最低限值,例如,癌症的發生是隨機性效應,它的可能發生率隨輻射劑量之增加,在隨機性效應的假設下,只要受到輻射暴露,遺傳傷害興致癌就有發生的可能。」
在26號公報的「隨機性效應」建議下,最近幾年國內原子能委員會已經在輻射防護的觀念上有了大幅修正。即不再認為放射線有所謂「最高容許劑量」,逐漸走向儘可能降低輻射暴露的所謂ALARA觀念。
在這種新觀念下,促成原子能委員會從事了一次自1960年管制放射性物質進口以來,第一次「近接治療射源」的普查。
這個普查工作不但發現國內眼、婦科醫院診所放射物質使用情形,普偏不符合輻射安全規定,還證實有為數超過20枚以上的鐳或鍶射源「失落」──只知道有進口登記,卻無法追蹤其流落何方。
原子能委員會在剛發表的一份「醫用密封放射性物質近接治療普查結果」中指出:「據估計,可能尚有部分醫院診所係於管制前進口者,尚在無照繼續使用中」。這段話更指出一項令人擔憂的事:無人能正確估計出流散在臺灣民間的鐳、鍶一類的小體積放射性物質,到底有多少。
原子能委員會輻射防護處醫用科科長張孝乾表示,委員會已發函給各級衛生單位,希望借重他們的人力與對醫院狀況的掌握,清查「失落的射源」,這工作是否會有結果,承辦人員並不樂觀。他們只能對目前掌握的47家醫院診所做後續處理。
原子能委員會輻射防護處處長楊義卿表示:「各醫院的個別問題」已分別就他們發生的不同情況,全部解決了。」他所稱的不同情況,包括從最輕的「無照使用或聘用無資格的人員使用放射線物質」,到最嚴重的「輻射污染」。嚴重的是,發生這種狀況的醫院,未必全是小醫院,有兩所一級教學醫院都上了名單,其中一家還有輻射污染問題。
發生輻射污染的醫院診所,原子能委員會已請核能研究所或清華大學查明污染來源,部分以「射源破損」為由,依廢料處理,大部分則勸導「自己封存」。
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1982年第34號公報,指出鎘226房產生滲漏輻射而導致傷害,而勸導使用「近接治療」之婦科醫師基於輻射安全之顧慮,放棄使用鐳226。顯然這個建議所顧慮的「傷害」,在臺灣地區已經不只是「顧慮」而已了。
雖然原子能委員賣表示,有問題和有污染的放射性物質已經處理,但參與稽查的專家心中仍懸著疑問,「這些污染到底已存在多久了?」沒人知道;更糟的是,失落的鐳與鍶到底有沒有發生滲漏污染,也沒人知道。
射源報廢與未符合輻射安全的39所醫院診所,不是大型綜合醫院的話,也是各地方出名的眼、婦科私人診所,從他們輕忽使用放射性物質的狀況看,臺灣地區的醫護人員的「輻射安全」觀念有待加強。
原載民國74年3月23日聯合報第3版
※ 本文轉載自《受傷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