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發展新契機 封溪護魚創造經濟保育雙贏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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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發展新契機 封溪護魚創造經濟保育雙贏

2006年06月26日
本報訊(李育琴報導)

近兩年,台灣地區部分溪流在地方政府公告「封溪護魚」規定下,各地溪流生態回復的捷報陸續傳出。保育觀念抬頭,加上生態旅遊的興起,進行封溪護魚的地方社區獲得觀光帶來的綠色商機,其中有許多成功案例傳為佳話。至於護魚的目的究竟是為生態還是為經濟,法令的規定模糊而權責不明,以及民眾的休閒釣魚權利受到剝奪等問題,24、25日在林務局進行的「台灣地區封溪護漁論壇」有相當全面而深入的探討,也為封溪護魚的下一步點出應走的方向。

達娜依谷:封溪護魚成功典範

位於嘉義縣阿里山鄉山美村的達娜依谷自然生態公園,是地方進行封溪護魚運動成功的範例之一。1989年山美村民大會決議通過達娜依谷溪保育計畫,自此開始長達5年的自然保育,隨後生態公園正式對外開放,並與媒體合作舉辦第一屆「寶島鲴魚節」,此後,達娜依谷成為生態旅遊和地方社區發展一再被提及的效法對象。封溪護魚為山美地區帶來觀光收益,也引起部分人士認為過於商業化,和以保育之名實際卻是經濟行為的議論。

林泠台灣原住民永續發展協會副秘書長林泠以原住民傳統文化的角度,說明達娜依谷進行封溪護魚活動的緣由和意義。原住民族傳統文化中,即有封溪護魚的行為,為的是其河川文化中很重要的集體「毒魚」活動,在毒魚之前,他們會進行兩年的封溪,因此,封溪為的是抓魚,也就是經濟。不過山美地區的傳統毒魚活動早在1979年就不再進行,而往後封溪護魚的保育觀念在山美推廣時,並沒有遭遇太大的困難,因為原住民的傳統中,就有這樣的作法。

林泠說,過去原住民為抓魚吃魚而封溪,和今天為發展觀光而封溪,在最終意義上沒有不同,同時,也反應出,生態保育和經濟發展並非對立的兩面,兩者可說是相輔相成的。她認為,原住民族對地區經濟發展的模式做何利用,應尊重當地人民的選擇。而部分原住民地方團體向政府申請經費補助執行保育計畫時,缺乏寫企畫書的能力,是他們的困境而亟需外界協助的。

法令管制模糊不明確

由漁業署提供的資料,目前全台有13縣市公告86條溪流進行封溪護魚,其所依據的法令為漁業法與野生動物保育法。多數縣市地方政府採漁業法第44條進行封溪護魚的公告,在取締和懲戒時採從輕量刑。而林務局則與地方社區和保育團體合作,成立巡守隊並與入溪民眾進行溝通,在車輛管制和溪流生態維護上,顯現成效。

基隆市溪流生態保育協會李正仁不過漁業法與野保法在封溪護魚的規定上,有許多模糊而不明確的地方。文化大學觀光系助理教授盧堅富即詢問:「法令上是否在封溪範圍、期間和原則有所規範?」而新竹縣政府代表也在執行面的這些問題,提出疑問。目前的法令中,並沒有明文規定封溪的範圍、期間和原則。一般來說,是地方政府視地區需要而自行公告,但如此模糊的依據原則,卻有可能損及人民對自然資源賞遊的權益,以及造成行政人員管理的無所適從。

台灣釣權會代表在會場中提出釣魚人士權益被抹滅的申訴。他們認為,今天的釣魚已經轉化為休閒釣魚,並非為捕食的目的,在親近自然了解生態上,有一定的教育意義。國外的自然資源管理有具體的規範,在封溪一段時間之後即開放釣魚季節,但國內僅一味進行消極的保育,對釣魚行為完全禁絕,引起釣魚人士的不滿。

社區總體營造帶動改變

張崑雄社區總體營造觀念的挹注,是地區透過自然保育發展生態旅遊潛力的因子。保育團體進入社區,與地區居民共同協力維護自然生態和改造地方景觀,當自然資源豐富起來,所帶動的,是有別以往的經濟模式。南投縣蓮花池地區就是社區發展和營造的成功範例,蓮花池護溪協會總幹事謝弘俊說明九二一地震後,該協會帶領南投縣五城村進行社區營造的成果。他們號召民眾維護地方自然資源,並進行景觀美化,舉辦生態解說課程及賞螢季,今年螢火蟲季即有超過一萬人次前往當地旅遊。

此次「封溪護魚論壇」各地方團體展現執行保育的豐碩成果,在爭議問題和困境的探討解決,也作充分溝通,中華民國溪流環境協會理事長張崑雄肯定此次論壇作為各溪流環境保育團體的交流平台的重要意義。他表示,地方溪流保育的工作需各地由下而上,視地方民眾的需要主動提出執行,而政府則提供協助,以尊重地區溪流特性和生命的態度,在自然保育和經濟發展上獲得最大成果。

作者

李育琴

站在南方的土地,用平躺的島嶼歷史視角,說環境與人的故事。炙風拂面,腳踏黏土之時,試著讓心保持冷靜。